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凯迪****公司噪声治理项目
3.项目地点:**县
4.项目单位:**县凯迪****公司
5.项目概况:**县凯迪****公司位于**县庐城镇移湖西路77号,是一家以焚烧秸秆等生物质燃料来发****公司,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锅炉发电机组配套的2台送风机、1台引风机、2台罗茨风机、灰库顶风机、定排扩容器、2台室内循环泵、2台室外循环泵和4台空压机室外排空阀在生产作业时产生的噪音。最终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标准为**凯迪正常运行时,厂界外1米白天小于65分贝,晚上小于55分贝。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178万元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 1 个包,本次采购第 1 包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通过优质采(https://www.****.com)平台进行获取,联系方式:0551-****6729。
四、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
2.采购地点:**县庐城镇移湖路669号办公室二楼****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采购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县凯迪****公司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移湖西路77号
联系人:宋主任
电 话:0551-****963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移湖路669号
联系人:高工
电 话:0551-****6729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告在优质采平台https://www.****.com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无报名环节。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未及时递交响应文件,责任自负。
八、报名费收取账号
开户行:
****公司**支行
账号:223********1000002
账号名称:****
提问1:一、事项一:贵司招标文件中包含一份工程量报价清单;
1、内容或条款:工程量清单量与现场有些许差别;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工程量报价清单中,规格及数量表述较为笼统,文件中并没有金属吸隔声模块、通风消声器、吸隔声检修门等降噪材料的具体规格要求,以及工程量表述笼统,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无法很好的表达降噪内容;
3、建议:是否可以由各投标单位自行优化设计,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工程量报价清单仅做参考,工程量清单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回复:可以由各投标单位自行优化设计,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费用:100元/套。
投标人须按****银行账户进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需将缴费回执单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0166)。标书费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223********1000002
文件费发票获取方式:请电话联系:0551-****6729
**县凯迪****公司水泵、空压机机组及引风机噪声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凯迪****公司水泵、空压机机组及引风机噪声治理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名称“**县凯迪****公司水泵、空压机机组及引风机噪声治理项目”现修改为“ **县凯迪****公司噪声治理项目”,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名 称:**县凯迪****公司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移湖西路77号
联系人:宋主任
电 话:0551-****9637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移湖路669号
联系人:高工
电 话:0551-****6729
日期:2024年5月3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县凯迪****公司噪声治理 同类项目: 噪声治理>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3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6月11日
**县凯迪****公司噪声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588号大溪地现代城65幢4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零玖拾伍元肆角肆分(¥****095.44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日历天
采购人名称:**县凯迪****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移湖西路77号
联系人:宋主任
电话:0551-****96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县移湖路669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6729
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县凯迪****公司噪声治理项目(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零玖拾伍元肆角肆分元整 (¥****095.44元)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