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440.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社区新党校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5440.9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49 | |||
起始价: | 68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 |
宗地编号: | NS2024G08 | 宗地总面积: | 25039.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镇寨沟村二组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5039.5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40 | |||
起始价: | 162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 |
宗地编号: | NS2024G11 | 宗地总面积: | 5714.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宁****公路段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857.24 | ||||||
普通商品住房 | 4857.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050 | |||
起始价: | 58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县境内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或出现违约行为;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县境内无闲置国有建设用地未开发; 4.缴清竞买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 到 **省**市**区锦湖街绿地城DK1公寓15号楼316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 到 **省**市**区锦湖街绿地城DK1公寓15号楼316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1日 16时00分;
NS2024G08 号地块: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1日 16时00分;
NS2024G11 号地块: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1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出让文件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传真及电话报名。 3、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让宗地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4、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5、本次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NS2024G08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NS2024G11宗地竞得人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无偿配建5300m2安置房,配**置房位于本小区东北角区域。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省**市**区锦湖街绿地城DK1公寓15号楼31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7****7279
开户单位:****中心公共**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网站生成的账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