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3.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元
4.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理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而****是**市唯一一家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 名称:****
2. 地址:**县**镇**村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赵岩 | 洛铜集团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吕剑敏 | ****学院 | 高级讲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郭敏 | ****医院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涛 | ****中心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唐晓明 | ****学院 | 高级实验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9日18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0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19日18时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公示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景华路24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8520
2.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政府****管理处
地址:**市**区经三**25号
联系人:****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8412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珠江路升**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5****7213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