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普辉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千吨氧化铝型材、1.1万吨粉末颜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28168T | 建设单位法人:李圣华 |
李圣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工业园区锦绣大道2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千吨氧化铝型材、1.1万吨粉末颜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工业园区锦绣大道29号 |
经度:115.602819 纬度: 28.8625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03 |
洪环环评〔20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5-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65.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2816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2816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2MA37P4EA7Q | 竣工时间:2021-06-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842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补办环评)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补办环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千吨铝材及氧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千吨铝材及氧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铣型、拉丝--氧化前处理方式一(除油、两道水洗、碱蚀、水洗)--氧化前处理方式二(化抛、两道水洗)--中和--氧化、三级水洗--着色、两道水洗--封孔、两道水洗--晾干、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铣型、拉丝--氧化前处理方式一(除油、两道水洗、碱蚀、水洗)--氧化前处理方式二(化抛、两道水洗)--中和--氧化、三级水洗--着色、两道水洗--封孔、两道水洗--晾干、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沉淀+漂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原有工程喷塑粉尘及烘干有机废气采取“以新带老”措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收集后采用集气罩+三级碱喷淋处理,最终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柴油/天然气燃烧废气将锅炉柴油改为以天然气为燃料,加装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采用隔音、消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铝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一般原料包装物、废过滤器及RO 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外焚烧处置;废切削液、化抛槽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类别资质单位处置;因废水处理污泥中危险物质尚不明确,建设单位需(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氧化线各类工艺槽废液(除油、碱蚀、中和、氧化、着色、封孔)、清洗槽清洗废水、氧化线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地埋式管道排入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和生产废水一****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沉淀+漂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废水总排放口设置TP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其中包括除油、化抛、中和、氧化、碱蚀废气,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铣型机、拉丝机、包装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隔音、消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铝边角料、化抛槽液、废水处理污泥、废一般原料包装物、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废过滤器及RO膜、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其中铝边角料为可回收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一般原料包装物、废过滤器及RO膜委外焚烧处置;废切削液、化抛槽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1、项目原设计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加装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实际建设情况为锅炉改为用电供热,无废气产生,故不加装排气筒。 2、项目原设计对原有工程喷塑粉尘及烘干有机废气采取“以新带老”措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实际建设情况为原有项目已拆除,不进行生产,无喷塑粉尘及烘干有机废气产生,故不用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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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637.16 | 8637.16 | 0 | 0 | 8637.16 | 8637.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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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84 | 0.982 | 0 | 0 | 0.84 | 0.8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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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 |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氧化线各类工艺槽废液(除油、碱蚀、中和、氧化、着色、封孔)、清洗槽清洗废水、氧化线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地埋式管道排入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和生产废水一****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沉淀+漂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企业废水总排放口设置TP在线监测系统。 |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综合废水中CODcr最大日均排放浓度、色度最大日均排放浓度、BOD5最大日均排放浓度、SS最大日均排放浓度、pH、NH3-N最大日均排放浓度、总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总磷最大日均排放浓度、石油类最大日均排****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该厂综合废水中铁最大日均排放浓度、铝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集气罩、三级碱喷淋装置、15m高3#排气筒、油烟净化器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其中包括除油、化抛、中和、氧化、碱蚀废气,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有组织废气氧化铝型材生产线排气筒3#有组织NOX最大排放浓度、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无组织排放各监控点位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NOX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采用低噪设备、减振降噪、墙壁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铣型机、拉丝机、包装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隔音、消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四周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铝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过滤器及RO膜,封孔剂、着色剂、铝型材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切削液,化抛槽渣,废磷酸、氢氧化钠、切削液包装桶,废润滑油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铝边角料、化抛槽液、废水处理污泥、废一般原料包装物、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废过滤器及RO膜、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其中铝边角料为可回收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一般原料包装物、废过滤器及RO膜委外焚烧处置;废切削液、化抛槽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故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固体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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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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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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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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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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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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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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