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万头猪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57752U | 建设单位法人:洪士昆 |
亓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黄******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二十万头猪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313-A313-猪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县黄******园区 |
经度:118.9383 纬度: 37.6936 | ****机关:****保护局直属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3-06 |
东环直建审〔201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57752U008Y |
2022-06-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180 |
34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5775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格林泰克****公司 |
913********697445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1471XL | 竣工时间:2022-06-15 |
2023-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猪年出栏量20万头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年出栏量12.5万头 |
原环评分期建设2座育肥场,实际不再分期建设,只建设1座育肥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养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配种阶段、妊娠阶段、乳猪阶段、保育阶段、育肥阶段。 | 实际建设情况:养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配种阶段、妊娠阶段、乳猪阶段、保育阶段、育肥阶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采用干清粪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用于发电。产生的沼渣暂存于临时堆场内,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建设总容积为8万m3的沼液暂存池5座,其中1座作为事故池,沼液暂存于沼液池内,种植不少于2.24万亩的水稻田保障全部用于沼液农耕期灌溉还田。 (2)废气:沼气池恶臭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配套建设2台500KW发电机组,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全部用于发电,发电机组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运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用性能较好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消声、减噪措施;各种风机、泵类等安装消声器、隔音罩和基础减振等以降低噪声源强;厂区周围及噪声设备较多的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废:猪粪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分娩废物和病死猪依托厂区现有病死猪暂存间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采用干清粪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一部分经脱硫脱水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剩余部分去火炬。产生的沼渣暂存于陈化车间,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建设总容积为5万m3的沼液暂存池1座,建设1座1500m3事故水池,沼液暂存于沼液池内,种植不少于2.24万亩的水稻田保障全部用于沼液农耕期灌溉还田。 (2)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经生物除臭+水喷淋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配套建设1台2.1MW热水锅炉,一部分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剩余部分沼气去火炬。 (3)噪声:合理布局,运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用性能较好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消声、减噪措施;各种风机、泵类等安装消声器、隔音罩和基础减振等以降低噪声源强;厂区周围及噪声设备较多的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废:猪粪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分娩废物和病死猪依托厂区现有病死猪暂存间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废药物、药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灯管、废铅酸电池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①废水处置措施发生变化。原环评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全部用于发电,实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一部分经脱硫脱水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剩余部分去火炬。 ②废气处置措施发生变化。原环评沼气池恶臭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实际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经生物除臭+水喷淋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原环评配套建设2台500KW发电机组,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全部用于发电,发电机组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实际配套建设1台2.1MW热水锅炉,一部分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用于锅炉燃烧,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剩余部分沼气去火炬。 ③危险废物的种类增加。原环评未识别危险废物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灯管、废铅酸电池,实际有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灯管、废铅酸电池产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事故水池容积发生变化。原环评沼液暂存区1个1.6万m3的水池设置为事故水池,实际在沼液暂存区东侧建设1座1500m3事故水池。该项目事故废水产生量为923.6m3,能够满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种猪场建筑面积为42845m2; (2)育肥场总占地面积700亩,其中育肥一场和育肥二场占地面积分别为450亩、250亩,总建筑面积约89918.6m2; (3)建设1座公猪站,1****中心; (4****中心总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685m2; (5****养殖场配套建设一个兽医室和药品间,单个建筑面积为10m2; (6)建设1座总容积12000m3沼气池用于沼气发酵和沼气的暂存; (7)建设5座16000m3沼液暂存池,总容积80000m3,其中1座作为事故水池; (8)建设1座容积为150m3的沼渣棚; (9****养殖场配套建设一个医疗废物暂存间,单个建筑面积为10m2; (10)依托现有1座建筑面积30m2病死猪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1)种猪场实际建筑面积为30827.34m2。 (2)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育肥二场不再建设,只建设育肥一场,占地面积450亩,总建筑面积约65399.07m2。 (3)实际公猪站未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种猪站含有公猪舍,可用于公猪饲养;****中心未建设。 (4****中心实际总占地面积24亩,总建筑面积3721.22m2。 (5)种猪场建设1座27.6m2兽医室和药品室,育肥场建设1座139.4m2兽医室和药品室。 (6)实际建设1座污水处理设施用于沼气发酵,1座600m3的沼气柜用于沼气暂存。 (7)实际建设1座总容积50000m3的沼液暂存池。 (8)实际建设2座建筑面积均为690m2的陈化车间,总建筑面积1380m2。 (9****养殖场配套建设一个危废暂存间,种猪场配套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5m2,育肥场配套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2m2。 (10)实际**2座病死猪暂存间,****猪场东北侧1座建筑面积36m2,育肥场西北侧1座建筑面积36m2。 |
(1)平面布置发生变化,但未新增敏感点。 (2)种猪场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猪场建筑面积为42845m2,实际建筑面积为30827.34m2。 (3)育肥场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原环评育肥场总占地面积700亩,其中育肥一场和育肥二场占地面积分别为450亩、250亩,总建筑面积约89918.6m2,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育肥二场不再建设,只建设育肥一场,占地面积450亩,总建筑面积约65399.07m2。 (4)公猪站未建设。原环评建设1座公猪站,实际公猪站未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种猪站含有公猪舍,可用于公猪饲养。 (5****中心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发生变化。****中心总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685m2,****中心实际总占地面积24亩,总建筑面积3721.22m2。 (6)兽医室和药品间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养殖场配套建设一个兽医室和药品间,单个建筑面积为10m2,****猪场建设1座27.6m2兽医室和药品室,育肥场建设1座139.4m2兽医室和药品室。 (7****中心未建设。原环评建设1****中心,****中心未建设。 (8)粪污处理设施发生变化。原环评建设1座总容积12000m3沼气池用于沼气发酵和沼气的暂存,实际建设1座污水处理设施用于沼气发酵,1座600m3的沼气柜用于沼气暂存。 (9)沼液暂存池发生变化。原环评建设5座16000m3沼液暂存池,总容积80000m3,其中1座作为事故水池,实际建设1座总容积50000m3的沼液暂存池。 (10)沼渣棚发生变化。原环评1座,容积为150m3,实际建设2座建筑面积均为690m2的陈化车间,总建筑面积1380m2。 (11)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养殖场配套建设一个医疗废物暂存间,单个建筑面积为10m2,****养殖场配套建设一个危废暂存间,种猪场配套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5m2,育肥场配套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2m2。 (12)病死猪暂存间依托现有改为**,原环评依托现有1座建筑面积30m2病死猪暂存间,实际**2座病死猪暂存间,****猪场东北侧1座建筑面积36m2,育肥场西北侧1座建筑面积36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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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9 | 0.03 | 0 | 0 | 0 | 0.169 | 0.03 | / |
2.298 | 0.722 | 0 | 0 | 0 | 3.02 | 0.722 | / |
0.116 | 0.048 | 0 | 0 | 0 | 0.164 | 0.0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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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6 | 0.499 | 0 | 0 | 0 | 0.575 | 0.499 | / |
0.014 | 0.041 | 0 | 0 | 0 | 0.055 | 0.04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 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 | 锅炉废气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小于1。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级):1)。 | ||
生物除臭+水喷淋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 生物除臭+水喷淋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1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15kg/h;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5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2.6×10-4kg/h;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值为309,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无量纲)2000)。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 (2)风机的进出口装消音器,泵类加隔音罩。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应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4)厂区平面布置要优化,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噪声设备布置时尽量远离行政办公区区,设置隔音机房;操作间做吸音、隔音处理,场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1)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 (2)风机的进出口装消音器,泵类加隔音罩。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应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流场状况,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4)厂区平面布置要优化,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噪声设备布置时尽量远离行政办公区区,设置隔音机房;操作间做吸音、隔音处理,场区周围及高噪音车间周围种植降噪植物等。 | 验收监测期间,种猪场昼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1dB(A)~55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1dB(A)~45dB(A);育肥场昼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1dB(A)~55dB(A),夜间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1dB(A)~45dB(A),种猪场和育肥场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猪粪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分娩废物和病死猪依托厂区现有病死猪暂存间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转移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关规定。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猪粪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产生的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分娩废物和病死猪依托厂区现有病死猪暂存间进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包装物、废药物、药品、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灯管、废铅酸电池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转移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沼液暂存区1个1.6万m3的水池设置为事故水池 | 实际在沼液暂存区东侧建设1座1500m3事故水池,该项目事故废水产生量为923.6m3,能够满足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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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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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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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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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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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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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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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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