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锦城路中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不见面开标))
2、项目编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4日
4、开标日期:2024年6月11日8时30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最高限价:****650.87元
7、评标办法:最低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网》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二、资格性审查
序号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公司 | |||
2 | ******公司 | |||
3 | **** | |||
4 | **盛****公司 | |||
5 | ******公司 | |||
6 | ****集团****公司 |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无 | 无 | 无 | |
三、符合性审查
********集团****公司的CPU序号相同,**盛****公司和******公司CPU序号相同,其他均不相同,可以进行下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公司 | |||
2 | ******公司 | |||
3 | **** | |||
4 | **盛****公司 | |||
5 | ******公司 | |||
6 | ****集团****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无 | 无 | 无 | |
四、评标结果排序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二轮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名次 | 企业 类型 |
**** | ****353.89 | ****253.81 | ****253.81 | 1 | 小型 |
**盛****公司 | ****305.71 | ****774.01 | ****774.01 | 2 | 小型 |
****集团****公司 | ****399.94 | ****055.59 | ****055.59 | 3 | 小型 |
******公司 | ****368.04 | ****126.75 | ****126.75 | 4 | 小型 |
******公司 | ****517.50 | ****235.24 | ****235.24 | 5 | 小型 |
******公司 | ****104.40 | 无效 | 无效 | 小型 |
******公司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其报价无效,不参与排名。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0MA47KGP105
地址:**省**市**县小宋镇东村二组
联系人:方于正 联系方式:181****7917
成交金额:****253.81元 大写:贰佰捌拾柒万贰仟贰佰伍拾叁元捌角壹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00MA44CWYD3D
地址:**市任村镇**渠路 27 号
联系人:郭倩倩 联系方式:181****5532
成交金额:****774.01元 大写:贰佰玖拾肆万贰仟柒佰柒拾肆元零壹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00MA9NF5QW7L
地址:**省**市五一路与**路交叉口**建材市场 6 号楼 10 号、186****9390
联系人:王治平 联系方式:186****9390
成交金额:****055.59元 大写:叁佰万肆仟零伍拾伍元伍角玖分
六、****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人名称:****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00MA47KGP105
(三)成交金额:****253.81元 大写:贰佰捌拾柒万贰仟贰佰伍拾叁元捌角壹分
(四)地址:**省**市**县小宋镇东村二组
(五)联系人:方于正 电话:181****7917
八、****小组成员更换:否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行政南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4-****13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楼820房间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方式:0374-****1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2024年 6月12日
附件下载:********锦城路中段道路及排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