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珠巴龙河洛它水电站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149462 | 建设单位法人:丹增扎腊 |
龚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省****县霞若乡石茸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德****水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3-D4413-水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县 洛它村 |
经度:99.24582 纬度: 27.972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08-20 |
云环审〔2010〕1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333 |
1272.5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514946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2MA6K5LTQ8Q | 验收监测单位:**亚明****公司 |
915********10674X2 | 竣工时间:2023-11-05 |
2023-1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06 |
2024-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ynhbhb.com/index.php?1_33_82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开发任务以发电为单一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也是以发电为单一目标 |
保持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装机60MW,2台机组,每台30MW;正常蓄水位2492m,设计洪水位2491.3m,校核洪水位2493.425m;无调节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装机60MW,2台机组,每台30MW;实际建设中,正常蓄水位2492m,设计洪水位2492m,校核洪水位2493.425m,水库无调节 |
保持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引水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引水式发电 |
保持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要求在溢流坝设置一个生态流量放流孔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在溢流坝上埋设了一根直径0. 5m 的钢管作为生态流量出口,实际生态流量为 1.37m3/s。 |
保持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大坝坝址位于霞若乡茨卡通村下游约150m处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坝址未变 |
保持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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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防渗旱厕 | 回用,不外排 | 1座防渗旱厕 | 回用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厂房隔声、设备基座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 发电厂房封闭隔声,水轮发电机设备基座减振 | 发电厂房区厂界昼夜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垃圾进行简易填埋;生活垃圾填埋点的选择,应请当地环保部门协助选定,选址和****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并批准。选址时,必须避让环境敏感区域,应保证该垃圾填埋点距离最近的水体和居民点500m以上,且不得位于居民点上风向或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上游;其选址不应占用耕地、林地,不得对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动植物造成影响;该填埋点应做好拦挡、覆土、压实等措施,禁止造成二次污染。(2)施工弃渣应运往施工布置指定的弃渣场;由于渣场靠近珠巴龙河,渣场需做好防洪、防浸润设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禁止因堆渣不当对珠巴龙河的行洪、水质等造成不利影响。堆渣结束,对渣体整治后,尽快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3)对生产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再次使用,不能利用的可运往弃渣场处理。(4)在施工人员租住村庄设置垃圾桶收集池,派专人负责收集、分拣后运至填埋点作简易填埋处理。(5)在电站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池,派专人负责清扫和收集。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填埋点作简易填埋处理。 | (1)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分拣使用后运往最近的村庄垃圾点进行处理。 (2)本工程实际建设中共产生弃渣约0.93万m3,分别就近堆存于堆存于1#、2#、3#临时存料场内,目前三个存料场均已实施混凝土挡墙防护措施,现已全部进行复耕,并作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补充地块上报**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后期全部交给当地村民进行农作物种植。 (3)运营期间,电站生活区内设置垃圾收集装置,定期运往附近的村庄垃圾点进行处理。对于流域中的漂浮物,进行打捞后,也是运往附近的村庄垃圾点。****电厂内已设置了1间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渣全部存放于废油桶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下游生态及农灌用水放流设施,设置单独的永久性放流管道,保证电站初期蓄水和运行期坝后泄放水量不少于1.39m3/s,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用水的需要。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的生态用水需要。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减水河段用水量的增加,你公司必须增加下泄相应的生态流量。 2、电站建设的主体工程、存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项目,均属于云****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你****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自然保护区****电站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0] 66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禁止****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尽量减轻对保护区的影响。 3、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确定施工范围,进一步一先化施工道路设计,禁止超计划占地和越界施工,将1#支洞工作面及施工道路调整到纳曾河左岸对附近的澜沧黄衫杯实施工程避让,对施工范围内影响的6株澜沧黄衫及1#支洞和2#支洞箐沟中的6株华榛须采取挂牌等措施加以保护。 4、认真落实施工道路、引水隧洞、渣场及临时占地的水保及生态修复措施,弃渣场须严格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堆渣,禁止随意弃渣,不得在云****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渣场。进一步优化渣场的选址和设计,不得占用水田,严禁弃渣进入河道,堆渣过程应避免较大石块对溢流道造成破坏,上游须设置挡墙,避免强降雨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泥石流隐患。 5、重视下阶段输电线路设计工作,输电线路禁止进入云****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避免对保护区的重要植被类型、重要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境和自然景观造成破坏。 | 1、建设单位已在溢流坝处埋设了1根Φ500mm的生态流量下泄管和一套在线监控系统,下泄生态流量按照1.39m3/s设计,****电站运营期间下游减水河段生态用水需求。同时建****人民政府签订了《用水协议》:电站发电必须以满足生态流量为优先条件,无法满足常年平均流量10%以上的生态流量的枯水季节,停止发电以满足生态流量。 2、由于本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环办函[2010] 666号”中的要求建设,施工期间已对各标段施工人员开展了生态保护常识教育工作,要求所有人员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所有施工活动必须在设计的施工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尽量减轻对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滥砍滥伐树木、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的事件,做到了文明施工。根据“《****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 号)”的要求,****政府委****规划院**分院开展了云****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将珠巴龙河沿线两岸的集中、村庄、基本农田等区****自然保护区试验区范围,并于2020年12月编制完成了《云****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分述报告方案》,该方案已于2021年上报国家林草局等待批复,经调整后本项目主体工程中仅10.6km的引水隧洞及1#、2#、4#支洞和配套的存料场位于试验区内,其余所有主体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大减少,后期运营期间将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3、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已将1#支洞临时施工道路布设于纳曾河左岸,对澜沧黄杉林实施工程避让。同时,项目施工前开展了1#支洞、2#支洞项目部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常识教育,对1#支洞附近的澜沧黄杉林、华榛以及2#支洞附近的华榛等重点保护采取围护措施,在1#支洞爆破施工时禁止使用连续高强度的爆破,有效避免了施工振动、飞石等对澜沧黄杉造成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占地范围、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周边均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 4、本项目在实际施工期间未设置弃渣场,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绝大部分回用于路基和厂房地基回填,以及隧洞、大坝、厂房建设中的砂石骨料,剩余约0.93万m3的弃渣分别堆存于1#、2#、3#临时存料场内,目前三个存料场均已实施混凝土挡墙防护措施,现已对3个临时存料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全部进行复耕,并作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补充地块上报**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后期全部交给当地村民进行农作物种植。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占用当地水田,产生的弃渣未进入珠巴龙河,做到了文明规范施工。 5、2022年建****水电站的110kV送出线路和通里回流站设计、相关专题审批及施工工程,该路线穿****自然保护区试验区。2022年11月22****环境局以 “迪环审[2022]11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目前已全部建成投产,正在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该项目在施工期间占地较小,未对保护区内的重要植被类型、重要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境和自然景观造成破坏。 |
表7 风险设施
企业需制定《德****水电站工程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分局进行备案,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落实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关于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方面相关规定,并制定必要的应急设施配备情况和应急队伍培训制度。 | 通过现场调查,工程施工和运行期未出现过风险事故。企业设置了1个危废暂存间,完成了《德****水电站工程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编制工作,已于2022年11月23****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目前,********电站工程的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队伍,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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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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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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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下游生态及农灌用水放流设施,设置单独的永久性放流管道,保证电站初期蓄水和运行期坝后泄放水量不少于1.39m3/s,满足下游河道生态用水的需要。当减水河段需水与发电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减水河段的生态用水需要。随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减水河段用水量的增加,你公司必须增加下泄相应的生态流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在溢流坝处埋设了1根Φ500mm的生态流量下泄管和一套在线监控系统,下泄生态流量按照1.39m3/s设计,****电站运营期间下游减水河段生态用水需求。同时建****人民政府签订了《用水协议》:电站发电必须以满足生态流量为优先条件,无法满足常年平均流量10%以上的生态流量的枯水季节,停止发电以满足生态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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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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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设计阶段应优化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沉淀池的设计规模和选址,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填埋点的选址和处理工艺须经地方环保部门审定并批准。 2、工程所需砂石料应尽量利用本项目开挖石方,****自然保护区外合法砂石料场购买。工程若占用河滩地,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不得影响河道功能,****管理部门的许可。 3、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降低施工期粉尘、噪声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支洞爆破施工应采用小剂量、多次爆破等先进的施工工艺,禁止夜间施工。 4、电站厂房尾水口下必须设置挡水设施,避免尾水冲刷造成地质灾害和泥石流隐患。 5、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内容之一。 6、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期建设单位将5座砂石料加工系统集中调整为1座,并配套建设了1座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拌和站和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已在3个支洞出口和引水隧洞出口处均设置了一座三级沉淀池,采用三级沉淀池+PAM絮凝剂的处理工艺,隧洞涌水经处理后达标部分回用于隧洞施工,回用不完的排入附近支流或箐沟。 本项目施工期间共设置7个施工营地和1个管理人员生活区,每个施工营地均配备生活区。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布置时已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在各个施工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每个施工营地均配备了1座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实际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分拣使用后运往最近的村庄垃圾点进行处理,未随意进行焚烧或填埋。 2、本项目在实际施工期间未设置弃渣场,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绝大部分回用于路基和厂房地基回填,以及隧洞、大坝、厂房建设中的砂石骨料,剩余约0.93万m3的弃渣分别堆存于1#、2#、3#临时存料场内,目前三个存料场均已实施混凝土挡墙防护措施,现已对3个临时存料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全部进行复耕,并作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补充地块上报**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后期全部交给当地村民进行农作物种植。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占用当地水田,产生的弃渣未进入珠巴龙河,做到了文明规范施工。 3、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对各施工标段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已要求各施工标段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并对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以尽量降低施工期粉尘、噪声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4、****电站已严格****发电厂尾水口下必须设置挡水设施,有效避免了运营期间尾水冲刷对河道造成影响。 5、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已委托****、**亚明环境检测过程分别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工作。环境监理单位针对施工中存在环保问题及时督促各施工单位整改,做到文明施工。并将编制的环境监理季报、年报和环境监测报告存档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内容。 6、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部落实了环评和设计中所要求的的环保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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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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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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