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09774G | 建设单位法人:李芝兰 |
张秀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常福工业示范园九康大道11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家用电器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7-C3857-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常福工业示范园九康大道112号 |
经度:114.03874 纬度: 30.481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05 |
武环**审〔2023〕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0977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00977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5MA4KWMYC1T | 竣工时间:2023-12-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2-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7432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空调钣金8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空调钣金8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镀锌板—冲压—点焊攻牙—表面处理(热水洗-除油-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喷粉—固化烘干—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镀锌板—冲压—点焊攻牙—表面处理(热水洗-除油-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喷粉—固化烘干—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混流进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和生产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隔油+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段)。废气:喷粉废气:经单管大旋风两级回收装置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外置排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隔声厂房,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外售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混流进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和生产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隔油+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段)。废气:喷粉工序经单管大旋风两级回收装置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厂房车间通风、厂房车间墙体阻隔等措施;表面处理天然气热水炉以及天然气水份烘干炉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固化炉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厂房车间通风、厂房车间墙体阻隔等措施;食堂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噪声: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隔声厂房,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外售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处置。 |
①“表面处理天然气热水炉以及天然气水份烘干炉燃烧废气一起引至厂房顶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变成“表面处理天然气热水炉以及天然气水份烘干炉燃烧废气单独通过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新增排气筒但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总量核算可知总量未超过项目总量要求,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②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污染治理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9184 | 0.9184 | 0 | 0 | 0.918 | 0.918 | |
0 | 0.276 | 0.28 | 0 | 0 | 0.276 | 0.276 | |
0 | 0.0138 | 0.014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86 | 0.076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1269 | 0.13 | 0 | 0 | 0.127 | 0.127 | / |
0 | 0.1017 | 0.155 | 0 | 0 | 0.102 | 0.102 | / |
0 | 0.022 | 0.023 | 0 | 0 | 0.022 | 0.02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①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混流进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段)。②生产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隔油+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段)。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①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混流进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段)。②生产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隔油+混凝+絮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段)。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的监测结果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①喷粉粉尘+单管大旋风两级回收装置+15mDA001。②表面处理天然气热水炉以及天然气水份烘干炉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经收集后一起通过15mDA003。③天然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经收集后一起通过15mDA002。④烘干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2,未被收集部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⑤食堂油烟,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 《**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 《挥发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①喷粉粉尘,喷粉工序在喷房内进行,喷粉工序配备单管大旋风两级回收装置进行粉末回收循环利用,设置风机使喷粉房处于负压状态,减少粉末无组织排放,未被回收的粉尘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粉工序年运行时间3000h。②表面处理天然气热水炉以及天然气水份烘干炉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经收集后一起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表面处理热水和烘干工序年运行时间2000h。③天然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经收集后一起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工序年运行时间300h。④烘干固化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部分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固化工序年运行时间300h。⑤食堂油烟,项目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油烟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喷粉废气排放口DA001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合并DA002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合并DA002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排放口DA003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固化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隔声厂房,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隔声厂房,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产厂房内表面处理线、表面处理剂仓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 生产厂房内表面处理线、表面处理剂仓库、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3)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表面处理剂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废槽渣、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废表面处理剂桶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10-08;浮油属于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废槽渣属于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39-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处理。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因废含油抹布可豁免,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3)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表面处理剂桶、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废槽渣、废机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废表面处理剂桶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10-08;浮油属于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废槽渣属于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废机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39-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处理。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因废含油抹布可豁免,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营;设置一座80m3事故应急池 | 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营;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且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体风险防范措施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租赁********公司综合楼一楼、三楼及辅助用房等,用于员工办公及食宿,目前该辅助用房均为空置状态,可以满足办公生活需求;项目食堂废水产生量为4.4m3/d,要求设置一座隔油池(容积为2m3)处理,生活污水量为14.8m3/d,依托********公司生活区已建化粪池(容积为50m3)处理,********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剩余处理能力大于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同时废水达标排放,故依托可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租赁********公司综合楼一楼、三楼及辅助用房等,用于员工办公及食宿,目前该辅助用房均为空置状态,可以满足办公生活需求;项目食堂废水产生量为4.4m3/d,要求设置一座隔油池(容积为2m3)处理,生活污水量为14.8m3/d,依托********公司生活区已建化粪池(容积为50m3)处理,********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剩余处理能力大于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同时废水达标排放,故依托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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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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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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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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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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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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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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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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