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 ****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发展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开发区****发展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 项目业主:****;
2.2 建设地点:**经开区;
2.3 项目规模:对污水处理规模0.9万:/d设施进行提标改造。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标准,达到规范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处理厂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处理厂扩容或改造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勘察一并发包的项目)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壹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3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ggzy.****.cn/ )—“登录”—“ **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开发区****发展局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招 标 人: ****
地 址: ******开发区安靖街887号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异议受理): 余老师
电 话: 0832-****2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双林路44号
邮 编: 610061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28-****36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06 月 1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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