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重建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泵站重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4年8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2)项调整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省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3、其他补充说明添加:部分可提供线下政采贷的金融机构
**县
金融机构名称:****公司**支行
地址:**省**市**县儒林路广电大厦1楼
联系人:宣东东 188****8765
4、供应商须知正文增加30.投诉渠道
30.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0.2****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网公告。****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30.3****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5、原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调整为: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古河镇**路132号
联系方式:辛长义 139****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颐高人才公寓1605-1607室
联系方式:王艳 157****5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长义、王艳
电 话:139****1261、****518500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