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公交集团车辆处置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三、评审信息 评审地点:****评标室。 包1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36100元/台(大写:叁万陆仟壹佰元整) 地址:**省**市**区曲沟镇**大道与曲龙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包2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地址:**省**市**区曲沟镇**大道与曲龙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出售方信息 名 称:**** 地址:安钢大道403号公交西车场 联系人:魏志平 联系方式:151****2936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聂光辉 联系方式:0372-****981、****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983 六、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受让方)支付。 温馨提示:为防范电信诈骗,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支付或采购文件中公布的****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供应商采用其它形式进行支付。 **** 202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