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5.0315(万元),更正为:7.2578(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亿禾****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3,354,340.00元,更正为:4,838,536.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2日
无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51****9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景苑C区26号商业1楼
联系方式: 0482-****8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82-****868
****
2024年06月12日
******县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
**** | **市龙****社区华昌路38号101 | 3,354,340.00元 |
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
货物类(****)
1-1 | 发光标志、铭牌 | **县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 | 西正标识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定制 | 1.00(批) | 3,354,340.00 | 3,354,340.00 |
魏庆胜(采购人代表)、陈建民、丛培民、李晓梅、张丽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内建设旅游交通标识牌及景区内部标识系统项目): 5.03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51****9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景苑C区26号商业1楼
联系方式: 0482-****8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82-****868
****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