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凯源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电工铝杆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25025U | 建设单位法人:马晓东 |
马晓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产业集聚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0吨电工铝杆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产业集聚区 |
经度:112.85319 纬度: 34.6983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13 |
巩环建审〔2020〕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2502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25025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7MA44R8UE2N | 竣工时间:2024-03-0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30 |
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fangzhouhuanbao.com/?p=238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000吨电工铝杆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吨电工铝杆 |
项目环评批复2条电工铝杆生产线,实际建设实际建设1条电工铝杆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熔化-保温-连铸连轧-打盘-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熔化-保温-连铸连轧-打盘-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环评中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SCR+冷却+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熔化炉扒渣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连铸连轧过程中乳化油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环评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然****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洛河;噪声:项目采用减振基础、消声、车间隔声等措施;固废:环评中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统一外售;铝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乳化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在车间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监控系统:环评中熔化炉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控1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实际建设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扒渣废气、电静置炉扒渣废气经SCR+冷却+2个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连铸连轧过程中乳化油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实际未建设食堂,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然****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洛河;噪声:实际采用减振基础、消声、车间隔声等措施;固废:实际一期工程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催化燃烧废催化剂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不属于危险废物,经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外售,铝灰渣、除尘灰、废除尘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和脱硝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乳化油、废乳化油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监控系统:实际建设熔化炉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控1套。 |
新增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电静置炉扒渣废气;未建设食堂,所以未建设隔油池;催化燃烧废催化剂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不属于危险废物,经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外售,铝灰渣、除尘灰、废除尘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新识别废乳化油桶危险废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中采用氨水脱硝,设置2m3事故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采用尿素脱硝,无需设置事故水池。 |
实际建设采用尿素脱硝,无需设置事故水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62 | 0 | 0 | 0 | 0.016 | 0.016 | |
0 | 0.0065 | 0.0211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0005 | 0.002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06 | 0.128 | 0 | 0 | 0.021 | 0.021 | / |
0 | 0.0917 | 0.18 | 0 | 0 | 0.092 | 0.092 | / |
0 | 0.094 | 0 | 0 | 0 | 0.094 | 0.094 | / |
0 | 0.0468 | 0.093 | 0 | 0 | 0.047 | 0.04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限值要求 | 化粪池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限值要求(pH:6-9,COD:500mg/L,生化需氧量:300mg/L,悬浮物:400mg/L),****水厂收水标准(pH:6-9,COD:400mg/L,生化需氧量:180mg/L,悬浮物:250mg/L,氨氮:3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连铸连轧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连铸连轧工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的要求(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为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 | ||
熔化炉天然气燃烧、扒渣废气经SCR+冷却+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熔化炉天然气燃烧、扒渣废气经SCR+冷却+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扒渣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处理后可以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的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氨8mg/m3),同时可以满足巩环攻坚办[2019]27号中《**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有色金属企业工业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10mg/m3、50mg/m3、50mg/m3以内,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5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基础、消声、车间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减振基础、消声、车间隔声等措施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西、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统一外售;铝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乳化油、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在车间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催化燃烧废催化剂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不属于危险废物,经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外售,铝灰渣、除尘灰、废除尘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和脱硝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乳化油、废乳化油桶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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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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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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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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