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桥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改革局以涿发改投资[202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桥两侧景观区域土地平整22800立方米,沥青车行道4445平方米、架空木栈道1450平方米、台阶驳岸690平方米、抛石驳岸1600平方米、道路广场1920平方米、小品6组、绿化23376.02平方米、坐凳5组、置石15组、标识15个、垃圾桶5组及水电配套设施1项(**桥北侧11307平方米,**桥南侧49822.02 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桥两侧景观区域土地平整 22800立方米,沥青车行道4917.63平方米、架空木栈道 1230平方米、台阶驳岸690平方米、抛石驳岸 16OO平方米、道路广场 4500平方米、小品6组 、绿化29014平方米、坐凳 5组、置石 13组、标识 12个 、垃圾桶 10组、矮墙132.21米、成品公厕1组及水电配套设施1项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专业)。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进行评审。 受理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王宾0312-****038、张经理0312-****617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3 09:00至2024-06-18 09: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3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南街39号 | 地址: | **省**市****办事处西 河村(航空路188号) |
邮编: | 072750 | 邮编: | 072750 |
联系人: | 王宾 | 联系人: | 张经理 |
电话: | 0312-****038 | 电话: | 0312-****61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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