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三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区漳河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工程三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4GC2024SL268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管委会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花海洲182****62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芸0551-****8035/193****820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45274.29元 | |
项目负责人 | 詹金环 | |
证书编号:201****0035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水工结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计划服务期:23 个月,其中计划施工总工期:20个月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设计:****开发区****泵站及相关水系明渠设计 施工:**龟山-槐林段沿湖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河**闸站枢纽)施工项目 加分业绩: 设计:**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汪溪坝排涝二站工程勘测设计 施工:****电站枢纽库区防护工程 总承包: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慈江闸站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慈江闸站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加分业绩: 设计:龙尖嘴泵闸工程 总承包: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慈江闸站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 |
奖项 | 1、三峡升船机工程设计(**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2、茅洲河界河段综合整治工程(**部分)(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省****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61696.76元 | |
项目负责人 | 陆银军 | |
证书编号:****026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 | ||
工期(天) | 计划服务期:23 个月,其中计划施工总工期:20个月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发包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市峨溪河排洪新站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奖项 | 1、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站工程(**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2、****泵站工程(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设计院****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30125.76元 | |
项目负责人 | 吴留伟 | |
证书编号:MJ****8849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 | ||
工期(天) | 计划服务期:23 个月,其中计划施工总工期:20个月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资格业绩:姚江上游**西分工程Ⅱ标段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奖项 | 1、扩大杭嘉**排**三堡排涝工程(**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