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优势,满足不同群体对非遗技艺的技能需求,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推动城乡融合**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承担**2024年“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述
“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培训项目发起单位为****。为推动构建**地域特色文化体系,全面展示“川南请春酒”民俗文化的深厚内涵,旨在通过非遗技艺的培训,培育一批非遗技艺传承人,提高非遗技艺传承人的技能水**服务意识,促进非遗产业的传承与发展。
二、比选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
该项目培训对象为户籍或常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脱贫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年度中职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培训规模
项目计划培训约200人,共4期,每期培训50人(以实际培训人员为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培训地点
**辖区范围内,优先满足庆岭镇及其周边庆符镇、来复镇等培训需求。
(四)培训时间
按照《**市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宜人社办发〔2021〕81号)中项目制培训总课时不低于24课时的要求,参照返乡创业课时,该项目每期培训总课时为32课时,每节课时长40分钟,实操课时占比不低于70%,职业规范、操守与食品安全法、禁毒防艾等课程占比不超过2课时(每期开班时间根据组织的参训人员情况确定)。
(五)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掌握“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的由来及历史文化背景,地方特色文化行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创业相关指导,春酒**的基本技艺和传统流程,**土火锅的锅具制作工艺和菜肴制作流程等。
(六)培训方式
我县备案的专业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线下面对面的培训教学。通过课堂理论教学、互动研讨、实操制作、情景演练等理论+实操的培训方式,提高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
(七)培训师资
选择与“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相关工种的中式烹饪教师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理论课教师;选择“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传承人担任实操课教师等共同完成培训教学。
(八)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选用****出版社编制的《烹饪基本技能》和“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资料汇编组成。
(九)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用理论+实操考核方式进行。理论考核由承训机构紧扣课程内容,制定理论知识考试试题,报****审核确定,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考试,理论考核占比40%;实操考核由承训机构制定实操考核评定标准,****协会、****工作室、**职校中式烹饪专业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现场评分确定,实操考核占比60%;两项考核成绩合计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人员由****和承训机构共同盖章颁发培训工种为“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的《**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部门按要求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管,参训学员对培训过程进行满意度测试。
三、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由培训机构全面自检项目工作情况后,****中心提交验收申请表,并附培训成效报告及培训结业证书和资料目录要求提交补贴申报相关材料,****中心审核通过后,根据培训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四、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截至2024年6月17日12:00前,在我县完成备案,具有与“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工种相关、相近的中式烹饪等工种的市、县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五、比选流程
本项目****中心)、县财政、县发改或具有相关教学经验的老师****小组,对通过公告报名,初审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发出书面竞争性比选邀请,受邀培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向****提交竞争性比选材料,****按比选方案择优确定1家培训机构为该项目的承训机构。择优比选的承训机构经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签订“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项目制培训协议。
六、其他事项
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向****申报提供以下比选材料:
(一)**“川南请春酒非遗技艺”项目制培训申请表。
(二)证件材料:学校简历、办学许可证、资质批准文件或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跟班教师员工合同。
(三)培训方案:方案必须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教学计划、培训等级、考核方案、就业方向、培训成本七要素。
(四)师资材料:学校专兼职教师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聘书、协议等),办学设备及培训系统监管服务平台等设备图片,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材料等。
(五)管理制度:包含申请培训项目及专业(工种)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及相关管理制度。
(六)就业服务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咨询支持、创业注册流程、就业创业情况跟踪调查。
(七)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八)申报比选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便评审组参考评分。
(联系人邹小兵,联系电话****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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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