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 | ||
补充公告 |
**粤电**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
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粤电**港博贺港区煤碳码头工程(专用铁路工程方案调整)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招标编号:****)已于2024年5月14日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现更正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原文:“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现更正为:
1、“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00:00至2024年5月20日16:00(**时间)。”
现更正为: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4日。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00:00至2024年6月4日16:00(**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上午9:30(**时间)。”
现更正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09:30(**时间)。”
四、原招标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其它内容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
招标人 ****
日期: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