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公司绿化苗木补栽及养护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编 制 人: 潘沛生 (签字)
审 核 人: 王海青 (签字)
2024年 6 月 日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3
第2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 总则………………………………………………………………………………………12
2.招标文件……………………………………………………………………………………14
3.投标文件……………………………………………………………………………………15
4.投标…………………………………………………………………………………………17
5.开标…………………………………………………………………………………………17
6.评标…………………………………………………………………………………………18
7.合同授予……………………………………………………………………………………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9.纪律和监督…………………………………………………………………………………2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11.电子招标投标…………………………………………………………………………21
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1. 评标方法…………………………………………………………………………………27
2. 评标原则…………………………………………………………………………………27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28
4. 评标程序…………………………………………………………………………………28
5. 评审内容…………………………………………………………………………………32
6.否决投标…………………………………………………………………………………35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
8. 评标结果…………………………………………………………………………………37
9. 其他………………………………………………………………………………………37
第3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35
评标办法前附表………………………………………………………………………………35
1. 评标方法…………………………………………………………………………………37
2. 评标原则…………………………………………………………………………………37
3.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37
4. 评标程序…………………………………………………………………………………37
5. 评审内容…………………………………………………………………………………38
6.否决投标…………………………………………………………………………………40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2
8. 评标结果…………………………………………………………………………………42
9. 其他………………………………………………………………………………………43
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47
1.通用合同条款………………………………………………………………………………47
2.专用合同主要条款…………………………………………………………………………47
第5章 工程量清单………………………………………………………………………………67
1. 工程量清单说明通则……………………………………………………………………69
2. 投标报价说明通则………………………………………………………………………69
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69
4. 工程量清单………………………………………………………………………………70
第6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70
1.图纸目录……………………………………………………………………………………71
2.图纸…………………………………………………………………………………………72
3.技术标准和要求……………………………………………………………………………73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74
1.投标文件封面………………………………………………………………………………74
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75
华瑞公司绿化苗木补栽及养护项目施工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 )
(被邀请单位名称):
****公司绿化苗木补栽及养护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1建设地点: **市高新区境内 。
2.2建设规模: 本****公司绿化苗木进行补栽及养护,涉及的区域为数字小镇游园、海璟水产养殖厂、正禾食品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计划工期: 15日历天(养护期自验收合格后一年,一级养护管理。)
2.4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2.5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招标控制价: 348184.93元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 他: / 。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 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 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直播群及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 地 址: ****科技园3号楼 联 系 人: 赵主任 电 话: 175****7967 电子邮件: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盛世豪庭小区南门2#118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82****1788 电 子 邮 件: ****06389@qq.****.com |
2024 年 6 月 日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科技园3号楼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 175****7967 |
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盛世豪庭小区南门2#118号 项目负责人: 王工 电话: 182****1788 |
1.3 | 项目名称 | 华瑞公司绿化苗木补栽及养护项目施工 |
1.4 | 建设地点 | **市境内 |
1.5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1.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7 | 招标范围 | 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1.8 |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 348184.93元 |
1.9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
1.10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1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2.2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条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2.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2.4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2.5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2.6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3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充、通知文件等。 |
4 |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疑问、问题)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箱****@qq.com发起提问。代理机构收到提问后会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邮箱回复。 |
5 | 提出异议 | 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提出; 方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交异议文件(须加盖电子印章);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qq.com提交异议文件(需加盖电子印章); |
6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
7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8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保函、电汇、转账、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元; 3、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4、账户信息: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从招标系统预约场地审核通过后,生成的随机账号填入)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
9.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指 年起至 年止 |
9.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年,指 年起至 年止 |
9.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年,指 年起至 年止 |
10 | 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 / |
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 许 |
12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 用 编制要求:/ 密封和标记要求:/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 日09时00分。(**时间) |
14.1 | 开标时间和网址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下载开标网址及二维码: |
14.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 详见总则5.2 |
15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 专家 5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依法确定 。 |
16 | 定标方式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个 |
17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纸质文件 |
18 | 履约担保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2.5 %的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如工期**,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 3.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
1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9.1 | 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本工程由于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由网上递交。 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本次招标采用网络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并签字盖章,将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生成PDF格式,放在文件夹中以压缩文件夹加密方式(扫描件应清晰,并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前6个字)、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通知到投标人)于2024年6月 日08:00-09:00之间发送至****@qq.com邮箱。提前或超时发送的此次投标无效,以收信邮箱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1、请投标人提前做好传送邮件准备,防止网络拥挤造成发送未成功。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 3、本次招标签到以在线验证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完成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于2024年6月 日08时00分开始请加入QQ群****96130,加入群时备注“公司名称(前6个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与邮件发送时一致)。采购人于2024年6月 日08时30分在QQ群里发送“签到通知”,通过验证进群的投标人发送签到,30分钟内完成签到工作,逾时不予签到(未能及时签到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发送签到时间先后作为投标人签到顺序号。 4、2024年6月 日09时00分开启视频直播并开标,投标人将加密的邮件“密码”发送至 “QQ群****96130”,30分钟内完成“密码”发送,并由采购人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未能及时发送“密码”的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发送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请投标人须保证邮件可正常打开查看标书,若文件损坏或标书无法查看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9、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
20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由招标人根据《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有关规定填写) |
21 | 项目类型 | ¨房建 ¨市政 √园林 ¨装饰 ¨安装 ¨其他 |
22 | 信用要求 | 投标人(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建设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法院网站(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第(5)以****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
23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2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 |
25 | 解密 | 投标人远程解密 |
26 | 代理服务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 | 代理服务费:3481元,评审费据实结算,由中标人支付。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2367元,由中标人支付。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0)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间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主要条款。
(5)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6)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条、第2.2 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3.1.2投标人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商务标标书:
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2、投标保证金
3、投标附表
(1)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总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5)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7)税金计价表
(8)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清单表格样式详见2018版**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附件格式供参考。
3.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无需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等);
(5)投标有关承诺部分;
(6)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奖项等加分材料;
(7)施工组织设计。
注:上述要求材料若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编制。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条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形,涉及的有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
(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
(5)展示投标价格。
(6)进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评审阶段。
(7)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
(8)复会,公布评审结果。
(9)开标结束。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异议、投诉或举报。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结果公示或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在本章第3.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8.1.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8.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1.4按投标人须知7.1条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当事人存在干扰投标、恶意异议、投诉,按照《**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披露办法》(宿公管委办〔2018〕3号、**规审〔2018〕10号)、《**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
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4异议的形式,对招标文件、开标活动以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均可以可通过邮件(****06389@qq.****.com)或纸质版发起异议异议,所有异议文件均要电子签章。招标人接收到异议后会在规定时间进行回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就上述9.5.1、9.5.2、9.5.3所述内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表3-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5.1.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5.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无需提供) |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 ||
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条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
信用评价 | (不采用; (采用:(如采用请列明评审标准) | ||
5.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 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规定 |
技术评审表(表3-2)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5.2.1.(1) | 施工组织设计 | 1、工程概况 | 描述是否准确 |
2、主要施工方法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
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5、劳动力安排计划 |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
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9、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
10、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 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 | ||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12、施工组织设计整体 |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 ||
说明: 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3.合格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 4.评委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人授权委托****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5.第3项人员配备: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人员配备数量。 |
商务评审表(表3-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5.2.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清标 | 评审前,评委核查商务标清标情况,****委员会完成。 |
投标报价 评审 |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不参与C值计算: 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的。 2、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a%并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C值90%时,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按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a值取值范围具体如下: ¨ 房建工程( );¨ 市政工程( ); √ 园林工程( a:85 );¨ 装饰工程( ); ¨ 安装工程( );¨ 其他工程( )。 3、投标报价平均值C值计算方法: 1)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C值; 2)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C值; 3)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10<M≤2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C值; 4)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5%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在剩余****委员会随机抽取10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C值。 备注:M为进入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家数。计算C值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C****委员会确定后,除C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评审 | 评标委员会进行分项报价评审时,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应当否决其投标: 1)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2)不可竞争费用、税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数值计取的; 3)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的; 4)人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的; 5****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其他情形。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委员会遵循特定的评标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应对投标人信用进行评价。初步评审通过后,再对技术和商务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通过后,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一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一中标候选人。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的依据,****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不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工具用具);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可提供合法证明材料的除外);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委员会主任,商务评标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
4.1 评标工作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确定评审对象
评标委员会在清标和确定a值和C值后,按有效投标报价总价由低到高确定投标文件评标顺序,按顺序进行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评审,****委员会评出3家合格的投标人后,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3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以上评审内容应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为合格,否则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详细评审
4.4.1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4.2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
4.5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合格后,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 评审内容
5.1 初步评审
5.1.1形式评审标准:见形式评审表。
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
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响应性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5.2 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采用合格制。对否定的技术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施工方法。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⑧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保障和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是否合理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
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进入本阶段评审。
⑴ 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澄清、说明、补正工作提供基础。
⑵ 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是否存在算术计算错误。
③ 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5.2.2.2投标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
(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或低于成本。
(5)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具体见商务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
5.2.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6.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师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5)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0)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11)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临时设施等不可竞争费用清单报价低****管理部门现行文件规定的。
(3)税金和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等未按规定计费标准进行投标的。
(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
(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评标结果
8.1除第2章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记入评标报告中。经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条中所列情形的,****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8.3依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的依据,****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不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工具用具);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可提供合法证明材料的除外);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8.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5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9.其他
9.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9.2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
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
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证书号: ,身份证号: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变更等资料、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现行的**省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如果质量要求或工艺标准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说明”为准。
****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规定,具体****市政府相关单位网站。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执行。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1.5条规定执行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3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计划生育责任书及备案表及需要办理质安手续的附属文件,除此之外的如施工进度计划、项目管理机构名册、已完成工作量及支付工程款申请报表(如有)、拟完成的月工作量进度计划表、其他报表等需要承包人编制提供的其他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供项目建设情况汇报PPT(此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指标);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天内提供;除此之外的需要承包人编制提供的文件按本专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的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视发包人需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双方另行确定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发包人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现状为准,具体由承包人在投标前踏勘现场查看,发包人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归发包人所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综合单价的调整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0.4款或12.1款中规定的关于综合单价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必须按按照本项目所在地的供水、供电部门的计价标准、缴费时间、缴费办法及****营业部门进行缴纳,若承包人不按时支付,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无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不提供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中标单位进场时间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项目进驻标准如下:
1.施工单位成立项目部。现场围挡、施工队伍、办公生活及试验室、钢木加工区、材料库及材料存放场等临时设施,在开工前陆续建造;
2.项目关键人员到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3.进行施工测量、平整场地,做好施工放样,布置施工场地及安全工作等;
4.绘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图;
5.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进展情况,提前组织机械、人员进场。
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未进场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听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3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承包人擅自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20.5.4条处理。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无论承包人以何种原因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同时书面许可。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
5.1 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2质量保证措施
5.2.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
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进行质量管理(QC),承包人应以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
对造成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损失。具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仲裁委提出仲裁。
双方对质量评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市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进行质量评定。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满足**省、**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①****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②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按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实施,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等。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日内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行现场交验 。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引起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工程量清单;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3、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4、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5、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须就延误的内容,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按1%合同金额计算标准进行处罚。因承包人因素停工天数占总工期的15%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施工项目,并无条件退场。甲方停止支付工程款。
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于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
1)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施工规范、标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导致的,或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
3)因承包人未履行总承包管理职能,未组织和协调好各专业单位或班组进行施工而造成延误的工期;
4)因承包人未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要求返工的工期;
5)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发现的非设计原因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需作整改导致的延误工期;
6)在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交付前,因相关法律法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标准的更改和修订导致的施工返工工期;
7)非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延误的工期,如承包人需要变更关键线路,应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书面批复为准;
8)其他工期不予顺延的情形。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连续三天日降水量100mm及以上;
(2)日最高温度超过摄氏40度及以上且明令必须停止室外作业的;
(3)超过12级以上的台风且明令必须停止室外作业的 ;
(4)政府明令停止室外作业的其他规定的恶劣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
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①承包人所购的材料进场前必须由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时认可的,不得进场使用,已经进场的或已使用的,发包人可要求退场或拆除且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②(如有)发包人在招标时推荐且承包人投标时已明确的品牌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
③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材料设备检测管理规定,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承包人共同参与取样送检,各类检测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材料类、装饰类及安装类材料,****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发包人要求变更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0.1.1工程量清单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3日内办理完,逾期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逾期7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
10.1.2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 7 日内(从通知单盖章签收日期计算),向发包人递交完整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逾期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只支付终审价格的70%,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逾期10天以上未申报的,增加费用的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考虑,减少费用的变更签证由发包人自动扣减并对承包人处以审核(审计)造价5%的违约金;
10.1.3承包人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签证通知单编制,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
10.1.4特急变更签****工程部负责人或派驻的工程师签字为依据,承包人可事先就计价方式或价格与发包人协商一致。但实施后10日内,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0.1.5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10.1.6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及时督促监理人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监理人、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工程部负责人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
10.1.7合同结算时,承包人须将完整的变更签证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结算书一部分,变更签证资料应包括:①双方确认的造价审定单;②变更签证通知单及完成回执;③申报的变更签证预算书;④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⑤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⑥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每月15日前,发包人、承包人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的变更、签证的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
10.1.8合同履约中,发包、承包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发包人统一发放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
①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估工程量,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现场签证按实调整(如有);
②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偏差(注明一次性包干的除外)、发包人确认的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发包人明确指令需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招标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如下规定调整:
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标底价编制依据计价,并根据承包人投标时的下浮率作下浮后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下浮率=1-(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标底价-不可竞争费)×100%。
c. 若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价格,且无计价依据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
③若同一工程中出现清单项目相同而投标报价或取费等不一致者,按最低者执行。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和**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
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发包人调换材料按发包人认定的实际采购价与投标报价之差调整,并计取税金。如调换材料为承包人提出,但调整材料是因投标的品牌已经不生产,必须在招标响应品牌表中的同类产品的其他品牌中优先选择,如果所有提供的品牌均不生产该产品的,必须选择优于响应品牌,经发包人同意,用于施工,并仍执行投标价格。由发包人要求调换的品牌按认定的实际市场价与投标价之差调整,并计取税金。
上述涉及的清单数量调整价格时,只计规费、税金相应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不调整。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①除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按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承包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②只对超出±5%时进行保价调整,调整量为超出±5%的部分。如承包人原因造成实际工程进度滞后施工组织计划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决定对当月采购材料是否执行价保条款。由发包人原因导致材料采购价出现当月采购材料价出现上述约定情况时,执行价格保价。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投标人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估工程量,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现场签证按实调整;
②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偏差(注明一次性包干的除外)、发包人确认的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发包人明确指令需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招标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如下规定调整:
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标底价编制依据计价,并根据承包人投标时的下浮率作下浮后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下浮率=1-(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标底价-不可竞争费)×100%。
c. 若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价格,且无计价依据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
③若同一工程中出现清单项目相同而投标报价或取费等不一致者,按最低者执行。
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发包人调换材料按发包人认定的实际采购价与投标报价之差调整,并计取税金。如调换材料为承包人提出,但调整材料是因投标的品牌已经不生产,必须在招标响应品牌表中的同类产品的其他品牌中优先选择,如果所有提供的品牌均不生产该产品的,必须选择优于响应品牌,经发包人同意,用于施工,并仍执行投标价格。由发包人要求调换的品牌按认定的实际市场价与投标价之差调整,并计取税金。
上述涉及的清单数量调整价格时,只计规费、税金相应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不调整。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依据承包人每月报送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度,经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每月支付经审核合格后的工程进度款的80%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内付清。
注: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文件),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保函形式。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工程结算审计价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变更或签证发生的增加费用的支付方式:竣工审计予以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约定的节点付款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经监理人、发包人、审计单位完成审核。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审查资料后交审计单位进行审核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监理人、审计单位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交审计单位审核后7天内,如承包人无异议一并支付该支付节点进度款项。承包人在收到审核意见书7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标准进行处罚。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承担所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清运出现场的费用,并得到发包人认可。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或另在指定地点办公;建筑、生活垃圾应随时清理出现场,确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审计单位审结完毕后28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审计单位出具审核结果后的28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审计单位出具的审核结果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发包人**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复核,或按照本专用合同条款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待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一并支付竣工款项。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共同排查认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复原,直至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承包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负责保修 。
15.3质量保修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修金的约定: 扣留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修金的方式
质量保修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修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工程总价款 3% ;
(3)其他方式: / 。
15.3.2质量保修金的扣留
质量保修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修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修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派人保修的造成发包人委托其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a.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开工超过十五天;b.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c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停工;d. 承包人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发包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e.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的;f.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经承包人、发包人双方同意,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折价评估后由发包人支付费用,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竣工必需的所有技术资料、文件应免费交发包人使用,未移交的须向**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详细说明。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理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投保内容至少包括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如不办理,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20.5补充条款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 地点 | 备注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封面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
2.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为 (专业) 级建造师。
4.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及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
网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秉承招投标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郑重承诺:
1. 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册号: ),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如有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及有效的相****委员会评审),如存在此种情形,但未声明或者提供无效证明文件的,视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评审不通过。
2. 不存在违反或者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用要求”的任一情形。
3.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我公司对以上承诺及整个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在本次交易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公共**交****公司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3.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4.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 年 月 日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表中格式仅供参考,使用时应结合编制的依据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2.6.1投标报价书封面
2.6.2总说明
2.6.3汇总表
2.6.3.1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2.6.3.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2.6.3.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2.6.4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2.6.4.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6.4.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6.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6.6不可竞争费项目与计价表
2.6.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6.7.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2.6.7.2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2.6.7.3计日工表。
2.6.7.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6.8税金计价表
2.6.9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2.6.1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汇总表
2.6.1投标报价书封面
投标报价书封面如下:
投 标 总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时间: 年 月 日
2.6.2 总说明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2.6.3汇总表
2.6.3.1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其 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 计 |
说明: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2.6.3.2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 金 额(元) | 其 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材料、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2.6.3.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 | ||
3 | 不可竞争费 |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2 | 工程排污费 | ||
4 | 其他项目费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 | ||
单位工程造价=1+2+3+4+5 |
说明: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汇总表。
2.6.4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2.6.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2.6.4.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 编码 | 项目 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 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
人工 单价 | 小计 |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元)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元)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 单价 (元) | 暂估 合价 (元) | |||||||||
其他材料费 | - | - | ||||||||||||||
材料费小计 | - | - |
2.6.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夜间施工费 | ||||
2 | 二次搬运费 | ||||
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4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5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
6 | 临时设置保护费 | ||||
7 | 赶工措施费 | ||||
8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9 | |||||
10 | |||||
11 | |||||
合 计 |
2.6.6不可竞争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不可竞争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1 | 环境保护费 | ||||
2 | 文明施工费 | ||||
3 | 安全施工费 | ||||
4 | 临时设施费 | ||||
5 | 工程排污费 | ||||
6 | |||||
7 | |||||
8 | |||||
2.6.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6.7.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1 | 暂列金额 | ||
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2.6.7.2 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 程 名 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 注 |
合 计 |
说明:此表中“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算金额填写。
2.6.7.3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一 | 人 工 | ||||
1 | |||||
2 | |||||
3 | |||||
4 | |||||
人 工 费 小 计 | |||||
二 | 材 料 | ||||
1 | |||||
2 | |||||
3 | |||||
4 | |||||
材 料 费 小 计 | |||||
三 | 施 工 机 械 | ||||
1 | |||||
2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 计 |
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时,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投标时,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招标人所列数量计算合计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
2.6.7.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
2 | 发包方供应材料 | ||||
合 计 |
说明: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6.8 税金计价表
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增值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
2 | 水利建设基金 | ||||
合 计 |
2.6.9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码 | 名 称 (材料、机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本 页 小 计 | 元 | ||||||
合 计 | 元 |
2.6.9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汇总表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码 | 名 称 (材料、机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本 页 小 计 | 元 | ||||||
合 计 | 元 |
说明: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确定总承包服务费时参考。
2.7. 施工组织设计
2.7.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计划、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提出相应技术保证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7.2 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符合暗标编制和装订。
2.7.3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方式评审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 KW )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1.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8. 项目管理机构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姓名 | 年龄 | 学 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营业执照号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做过的类似工程 |
注:本表所列分包仅为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工程。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类似项目指 工程。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