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2023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本次体检应到80人,实到74人,经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如下(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考生体检结果以体检号出现):
一、合格57人
A02、A03、A04、A05、A06、A07、A09、A10、A11、A12、A13、A15、A16、A17、A18、A19、A20、A21、A22、A23、A24、A25、A26、A27、A28、A29、A30、A31、A32、A34、A35、A36、A37
B02、B03、B04、B06、B07、B09、B12、B13、B14、B15、B16、B17、B18、B20、B21、B22、B25、B26、B27、B28、B29、B30、B34、B37
二、孕期需补检1人
根据《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有关要求,B35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待孕期结束后,进行相关项目检查。
三、待确定16人
A01、A08、A14、A33
B01、B05、B08、B10、B11、B19、B23、B24、B31、B32、B33、B36
四、复检工作安排
(一)复检时间:2024年6月14日(周五)早上7:10前到集合地点集合;早上7:30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集合地点:****广场(**市**区桂花大道336号区委、****广场)。
(三)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表和黑色签字笔。
(四)待确定人员请按照《**市**区2023年度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成绩公示及体检通知》中的体检有关规定,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咨询电话:0379—****2915 175****3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