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年产1200吨有机硅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编制的《****年产1200吨有机硅产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有机硅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9号
总投资:1000万元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是迈图根据亚太地区产品市场的发展情况,为了更好的满足中国及亚洲地区的产品需求,****工厂的现有生产装置,拟建1200吨有机硅产品技改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弃水、废气喷淋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弃水,收****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深度处理,不会新增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气包括生产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新增储罐呼吸废气以及危废仓库废气,生产废气依托现有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经现有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新增储罐废气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进入现有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均能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冷凝废液、清洗废液、废包装袋/桶、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固废,依托厂区现有危废仓库暂存,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储罐配套建设的物料传输泵、废气风机等,均为室外声源,通过减震等降噪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不属于负面清单类;对照《**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或禁止类。
2、本项目选址及规划:本项目拟建于现有厂区内,厂区位****开发区化工园区(南区),厂区与长**流的最近距离超过1公里,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符合产业定位。
3、该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4、该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在厂区现有批复总量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与工程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电话:0513-****8527
联系地址:****开发区**路9号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富瑞路18号
联系方式:靳工137****0577
邮箱:****@163.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包括项目选址、环境保护措施、对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以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相关信息,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将填写后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