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蓄电池智能再制造与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4-511823-04-01-508264】FGQB-0038号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结构厂房 36575.15㎡,地下车库 19250.00㎡,以及园区配套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总图及附属工程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22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进行招标代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33.5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6-14 00:00至2024-06-1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6-14 00:00至2024-06-1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配备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2、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 ****@qq.com ;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5-****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