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机关对“****中学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的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项目名称:****中学智慧体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265.84万元
投诉人:**睿森博优****公司
地址:**省******广场A区6栋114号
被投诉人1:****中学
地址:**县**镇东关大道南侧
被投诉人2:**县****公司
地址:**市龙首新区国****服务中心
二、投诉事项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立定跳远设备、引体向上设备、仰卧起坐设备、跳绳设备、AI50米设备、AI800、1000米设备、实心球AI设备、足球AI设备:1、外观参数:全身五金冷轧钢板喷涂,整机屏前保护玻璃采用6mm及以上AR防爆玻璃,透光率≥97%,高透光,减反射,横式16:9液晶屏,防护标准IP55及以上,外壳设计防护达到GB4208-93等级标准是否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立定跳远设备、引体向上设备、仰卧起坐设备、跳绳设备、AI50米设备、AI800、1000米设备、实心球AI设备、足球AI设备:●2、显示参数:屏幕尺寸:21寸及以上;分辨率:1920×1080;亮度:1200cd/m2及以上是否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立定跳远设备、引体向上设备、仰卧起坐设备、跳绳设备、AI50米设备、AI800、1000米设备、实心球AI设备、足球AI设备:3、摄像头参数:内置2K及以上宽动态超清摄像头,支持亮度、白平衡、曝光等调节;外置摄像头支持最大分辨率2560(H)x1440(V),最大像素400万,最大帧率25fps@2K,支持手动曝光和自动曝光无法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此项技术参数提供检测报告,******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投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立定跳远设备、引体向上设备、仰卧起坐设备、跳绳设备、AI50米设备、AI800、1000米设备、实心球AI设备、足球AI设备:4、触摸参数:电容触控,十点触摸,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5ms是否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5: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立定跳远设备、引体向上设备、仰卧起坐设备、跳绳设备、AI50米设备、AI800、1000米设备、实心球AI设备、足球AI设备:5、系统参数:8核64位处理器,频率2.0GHz以上;GPU:支持3D图像引擎、4K高清显示;VPU:支持4K分辨率高清硬解码,1080P60的硬件编码;内存:8GB及以上;内置存储:128GB及以上;系统:安卓Android10.0及以上是否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投诉人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现有材料等,不足以证明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公正打分,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6: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一项立定跳远设备功能指标第二条●2、支持立定跳远项目,单台设备支持在操作屏幕上切换仰卧起坐、跳绳等项目。第三项仰卧起坐设备功能指标第二条●2、可支持仰卧起坐项目,单台设备支持在操作屏幕上切换跳绳、立定跳远等项目。第四项室外AI跳绳测试设备功能指标第四条●2、支持5人及以上跳绳项目,单台设备支持在操作屏幕上切换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项目是否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7: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四项室外AI跳绳测试设备●8、支持对违规项智能识别,并画面实时提醒。跳绳支持检测是否有绳违规项目判断。(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中标方是否真实响应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8: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五项室外AI50米测试设备功能指标第八条●8、50米支持通过人体画面跟踪跑步轨迹,跟踪跑步跟踪轨迹不得少于30米,如有窜道系统自动提示。(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中标方是否真实响应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9: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六项室外AI800、1000米测试设备功能指标第九条●9、800/1000米支持在不使用任何穿戴电子设备状态下,身穿号码背心进行长跑项目测试,在屏幕前同时进行人脸和号码的识别认证,并能把学生与号码进行绑定,同时播报显示当前测试者的姓名和号码。(提供800或1000米的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中标方是否真实响应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10:就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七项室外实心球AI测试设备功能指标第四条●4、支持对违规项智能识别,并语音提醒。实心球支持踩线、单手掷球、出手点低于头顶等违规判断。(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中标方是否真实响应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中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公司虚假投标,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11: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九项校级智慧体育数据平台功能描述第十二条●12、支持课堂教学的AI运动课程自定义配置。根据体育大纲和教学要求,教师可自主配置课堂“热身活动”环节和“课课练”的环节的AI运动课程。从动作库(不少于40种动作)中选择运动项目进行组合配置,包括课程名称、组合动作配置(选择动作项目,运动强度/运动时间),每组循环次数,组间休息时间、关节活动/拉伸活动、课程封面等,并发布到操作屏上。(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是否真实响应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查,******公司所投产品,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产品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12:就中标方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第十三项辅材及施工中明确要求设备报价包含所有辅材及施工费用,中标方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仍对此项做四万元报价提出投诉。
经核查,在招标文件中,对各运动项目AI设备的摄像头、音响、显示屏等部件的参数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设备报价包含的辅材和施工范围仅限于摄像头、音响、显示屏等,而不包括立杆硬件设备。采购内容第13项“辅材及施工”针对的是定制化立杆硬件的参数要求,因此,该部分费用不属于重复报价,且总报价未超项目预算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13:就中标方分项报价表中的型号与检测报告不符的问题提出投诉。
经核实,V1.0为******公司所投对应产品规格型号,******公司所投产品为整体智慧体育产品,一视内部对整套产品型号定为V1.0,不针对单个运动项目设备进行型号命名。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14:就******公司所投****公司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商务评分要求第一项即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专业机构审核登记的智慧体育锻炼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智慧体育测试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室外AI体育教学测试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室外AI立式体测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一项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8分,响应真实性提出投诉。
经核实,******公司所投一视科技产品为迭代产品及软硬件一体化产品,并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资质。******公司所投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15:就中标方分项报价表中智慧体育输入输出设备只有一个型号提出投诉。
经核实,投诉人就投诉事项15的内容,未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三、监督检查情况
经核查,该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53页将“为保证AI智慧体育产品的可靠性,投标人所投智慧体育产品制造商须提供AI智慧体育设备采购合同(须包含跳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引体向上、50米、800米、1000米、足球、实心球等测试项目),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评分标准设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
四、处理决定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投诉人**睿森博优****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责令采购人予以废标,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责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0****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五、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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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