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移动省本部及合肥分公司2024-2027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 **移****公司2024-2027年度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于2024-06-05 10: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事务所 | ****事务所 |
应答报价: 1、除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外的常规法律顾问服务(含税,元/年) 2、诉讼案件一审代理收费折扣率(%) 3、诉讼案件非一审代理酌减收费折扣率(%) | 1、130000.00; 2、50%; 3、50% | 1、150000.00; 2、50%; 3、50% | 1、118725.30; 2、47.5%; 3、47.5% |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拟中选份额 | 100% | - | - |
本项目否决情况:
有2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其中:
(1)******事务所由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每年服务费不低于20万元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需包含法律顾问等相关服务内容,合同中的法律服务时间需在2年及以上)”的要求。
(2****事务所由于未提供有效业绩案例,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有1例单项合同金额每年服务费不低于20万元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需包含法律顾问等相关服务内容,合同中的法律服务时间需在2年及以上)”的要求。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6-16 17: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周小蓉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9****1788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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