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6层(1603、1607)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肆拾贰万玖仟柒佰陆拾元叁分(****760.03元)
评审得分:95.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中心办公大楼为地上20层、****中心楼为地上17层,办事大厅均为5层,地下1层,以办公用房为主,配备会议、车库等服务用房。物业服务要求如下:(1) 卫生保洁。 (2) 秩序维护。(3) 设备设施维护。(4) 会议服务。(5) 按业主方要求认真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6)按业主方要求做好其他服务保障工作。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年度服务期末,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重新招标。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中标人应提**场,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准备工作,其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群(组长),杨濂,王爱华,洪军,吴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
收费金额:2.2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鸣苑,联系电话:180****522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5楼
联系方式:193****4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凤鸣苑
联系方式:180****52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杨庆龙
电 话:193****4556、18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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