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巨灾防范工程一般站智能化设备采购及标准化改造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深港产业园 3 栋 B 座B1-B4
中标(成交)金额:370.88280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 | 智能电源、室内视频监控、室外视频监控 | ****、海康威视、海康威视 | ITP-M-12V-AC、DS-2PT3A2ZYM-JK、DS-2PT3A2ZYM-JK | 55、77、130 | 10200、1043.89、1043.8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飞、高杨、曲昉、计同钟、张学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9417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60分;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有:**启迪****公司、******公司、******公司、**斯****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均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5楼509室,联系电话:0551-****9526,****382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长**路558号
联系方式:谷主任 180****6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9526,****38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551-****9526、****3826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