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双生谷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余鹏 联系方式:0556-****680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8632.21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0556-****16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朱巷镇朱张路庞古堆段 | ||||||||
投标价(元) | ****4582.08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尹华锋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23347 | |||||||||
技术负责人 | 周言金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兴大道109号 | ||||||||
投标价(元) | ****4826.92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金强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08209 | |||||||||
技术负责人 | 汪贤尖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汉青****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居委会窑厂办公楼 | ||||||||
投标价(元) | ****4977.73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周一梅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95464 | |||||||||
技术负责人 | 陈宗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7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柯**,联系电话:0556-****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