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区
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市**区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为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公开面向全社会征集**区公共**交易领域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区启动实施的公共**交易项目。
(一)招标人(采购人)
1.公共**交易目录内项目未依法进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擅自变更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以战略**、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意向书等方式,“量身定制”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公共安全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的。
2.设置地方性保护不合理限制,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强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本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
3.对投标人(供应商)所有制歧视,设置明显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资格、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等壁垒,制定不合理评标定标规则排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
4.招标人(采购人)避嫌诿责、失察失管,丧失招标投标活动主动权,未组织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未委派代表****委员会、未按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定标等。
5.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合同,签订私下协议或提出附加条件的。
(二)投标人(供应商)
1.投标人(供应商)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提交虚假业绩、获奖证明等,通过受让、租借或挂靠资质等参与投标的。
2.与招标人(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等中介机构、评标(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投标,组织参与围标,通过行贿、利益输送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恶意低价中标的。
3.不按照合同规定履约,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三)评标(评审)专家
1.评标(评审)专****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
2.不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供应商)的要求,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审意见,对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施加不当影响的。
3.私下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违规索取不当报酬或收受投标人(供应商)财物等其他好处的。
4.提供虚假材料或使用不实信息获取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5.通过组织或加入微信群、QQ群等形式搞“小圈子”、拜“码头”,拉帮结派、抱团成伙、充当“标霸”,四处流窜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操控或影响评标结果的。
(四)招标(采购)代理等中介机构
1.组织或参与勾连串通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评标(评审)专家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2.通过利益输送等非法手段承揽代理业务,转让、转包代理业务的。
3.泄露与公共**交易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和信息的。
4.在所代理公共**交易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向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咨询的。
(五)其他
1.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干涉公共**交易活动,泄露交易保密信息的。
2.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共**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依法查处,不依法依规办理投诉或举报线索的。
3.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缺位越位,违规限制交易主体自主权,对平台网络安全明显漏洞熟视无睹,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三、征集方式
1.通过来访、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映。
2.联系单位:**市**区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工作****行政审批局)。
3.联系电话:拨打028-****8035反映问题。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通信地址:**市**区李密大道二段201号,邮箱:****@qq.com。
四、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单位 | 投诉举报电话(座机) | 投诉举报邮箱 |
区法院 | 028-****2892 | ****@qq.com |
****改革局 | 028-****5750 | ****@qq.com |
区经信局 | 028-****1656 | ****@qq.com |
****分局 | 028-****0797 | ****@qq.com |
区财政局 | 028-****2022 | ****@qq.com |
******局 | 028-****1274 | ****@qq.com |
****环境局 | 028-****1508 | ****@qq.com |
区住建局 | 028-****1550 | ****@qq.com |
****运输局 | 028-****2071 | ****@qq.com |
区水利局 | 028-****1291 | ****@qq.com |
区农业农村局 | 028-****5195 | ****@qq.com |
区商务局 | 028-****1842 | ****@qq.com |
区文广旅局 | 028-****1598 | |
****管理局 | 028-****2035 | ****@qq.com |
区审计局 | 028-****7461 | ****@qq.com |
****监管局 | 028-****0230 | ****@qq.com |
****监管局 | 028-****2315 | ****@qq.com |
****审批局 | 028-****8035 | ****@qq.com |
****中心 | 028-****6307 | ****@qq.com |
****中心 | 028-****1292 | ****@qq.com |
**市****分中心 | 028-****9891 | ****@qq.com |
五、处置方式
根据征集内容对问题线索分类,一般问题线索由**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重要问题****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涉****机关查处。
特此公告。
**市**区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工作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