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旗舰中医馆装饰装修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玉平 | 联系电话 | 151****273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13 12: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6-17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6-14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6-1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旗舰中医馆装饰装修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1 | ****-001 | 工程类 | 90000.0 |
2 | ****旗舰中医馆装饰装修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2 | ****-002 | 货物类 | 110000.0 |
公告内容
****旗舰中医馆装饰装修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2022—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旗舰中医馆装饰装修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
1.采购内容:(具体装修清单见附表)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一 | ****公司 | 1 | 家 |
二 | 医疗设备 | 1 | 批 |
2.预算金额:20.00万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9.00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1.00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 标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二包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6月13日12时00分至2024年6月17日17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停车场北楼004号商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星火乡街道
联系人:王玉平
联系方式:151****27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
联系人:于 倩
电 话:093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