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津新区新市民公寓16-B12地块配套公建商业用房的第1、3、4层房产
位于东津新区**民公寓16-B12地块配套公建商业用房的第1、3、4层房产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0600MA499HLT9H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200.269948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6-13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约定期内将交易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受让方需认可**大信****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信正则评报字[2024]039号)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如转让标的涉及房权证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移交、税费交纳等)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相关税费,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交易双方****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7、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涉及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15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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