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库工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拟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394-2007)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黑****水库工程
工程位于**省**县诺敏河上游,坝址位于东经127°29′-127°32′°,北纬47°21′-47°27′,坝址距**县城36km。阁山水库是一座以灌溉、城镇供水为主,兼顾防洪、水力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型(Ⅱ)水利枢纽工程。工程枢纽由土坝、溢洪道、诺**诺东灌溉输水洞、引水发电系统以及鱼道等组成,最大坝高18.1m。水库总库容4.04亿m3,正常蓄水位230m时相应库容2.42亿m3,死水位222.5m时相应库容0.23亿m3,调节库容2.19亿m3,汛限水位229.2m,具有多年调节能力。电站设2台×2兆瓦发电机组。仿自然鱼道位于坝下。
主体工程于2016年5月动工,目前水库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均已完工,并于2019年10月完成蓄水前阶段环保****管理部门备案。蓄水已经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库已初步开展防汛调度运行工作。水库已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2、相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大坝阻隔对河流水文情势及水生生态的影响,水库淹没和工程占地对陆生生态的影响。****管理部门要求,已编制水源地保护划分技术报告并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政府批复的水源地划分报告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及污染源防治等措施,保护库区水质;已落实了保证下泄生态流量的措施,满足河道最小生态用水需求;已建设完成过鱼设施和鱼类增殖放流站,减缓工程建设对鱼类**的影响;对于水库淹没和工程占地,已经分别得到国土、林业部门批复;按程序完成了移民工作,结合移民意愿妥善进行了安置,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此项工作已在蓄水验收阶段环保验收时完成。
本工程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环境保护部环审【2015】156号文件批复。在工程建设中,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完成,同时投入使用。在设计、施工和蓄水验收阶段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了环境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根据调查,该工程总体可以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3、公众参与要求
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对影响范围内居民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影响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出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
建设单位与验收调查单位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33****8938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7****970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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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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