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和照护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市**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和照护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和照护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87****3169
供应商(乙方):****
地址:**区**镇西宝公路向南700米西侧
联系方式:130****1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市**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和照护服务 | 1(个) | ¥248,000.00 | ¥248,000.00 | 1.承接主体为依法建立、合法运营,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相关准入标准,经区(县)级****残联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的机构。机构承接的托养服****残联《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以及《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有关规定(照护服务参照执行)。 2.采购内容和需求:各类承接主体要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和照护服务,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各承接具体服务的机构可根据机构实际情况,为托养和照护残疾人建立信息化档案,定期回访托养和照护效果,在托养照护服务的范围基础上进行增加和细化,但不得删减服务项目。 3.采购时限:服务每人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服务不少于40次。 4.服务对象:居家托养服务对象为具有**市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持证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以及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照护服务对象为具有**市户籍、16周岁以上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和各镇认定的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且有照护需求和意愿的持证残疾人。 5.服务范围: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6.服务标准:****残联下发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7.考核标准: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水**能力得到较显著提高,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提高,融入社会生活程度得到较显著改善;残疾人及家属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满意度应普遍达到90%及以上。 8.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证明文件。(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5)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开展服务人员岗前培训,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督导和检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金额: 2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16日
履约地点:区残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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