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大修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
(2024- JHHDRK-F1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燃煤锅炉大修项目
三、项目概况:对我部3台燃煤锅炉大修(2台6吨锅炉、1台4吨锅炉),****软化水处理设备安装、方形烟风道更换、锅炉引风机更换、锅炉水冷壁管更换、炉膛耐火水泥更换、炉膛炉拱模铁板更换、炉墙钢架大修、锅炉加药清洗除垢钝化、锅炉联合运转调试等,项目概算8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A 或 B)或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或 B),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今(满足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时间任一时间即可)在我国境内具有1项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燃煤热水锅炉维修业绩。
五、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8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 (****@qq.com,标题:项目编号+预研建议反馈表)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先生180****6797
岳先生:180****0628
金先生:180****5887
附件:1.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2.项目技术、商务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