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大厅“三化”建设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政务服务大厅“三化”建设租赁项目、 1个、 预算金额 5,8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政公〔2023〕21号)要求,****中心应建设在辖区人口较为集中、交通便利、公共设施完善的位置,面积应满足政务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和办理需要,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需要,****服务大厅位于**市主**,面积不小于8000m2,满足市本级窗口单位入驻,能设置100个以上服务窗口,包括但不限****服务区、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服务区、****服务区、后台审批区、政务公开区、投诉调解区、专属接待区、会议室、视频监控室、文体活动区、档案室、更衣室、金融服务区、母婴室、安保室等个性化专区,同时具有配套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文件柜等相应设施设备。网络接入包含但不仅限于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人力**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所有进驻部门业务专网及其他办公需要接入的专用网络。信息化方面包含但不仅限于满足智能导办、智能监管、智能辅助办件等需求,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办公区域满足评议评价、宣传、会议、安保需要,提供产品符合信创、等级保护、密码应用等相关要求。具有完善的水、电、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经调研、摸排**主**已建成的办公场地,仅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需求。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
地址: **省**市**区**中路2号1幢101至201室
三、公示期限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 王长炜
联系地址: **市**区**南路459号
联系电话: 182****2982
2.财政部门联系人: ****管理科
联系地址: **省**市**区思源大道2号
联系电话: 0826-****519
六、附件****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