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公司等9户不良资产系****受托的不良资产,债权费本息为人民币289,463,102.76元,其中本金239,316,488.29元,利息49,631,557.91元,垫付费用515,056.56元(截至2024年4月8日)。 二、债权现状:拟出让的资产五级分类为可疑或损失贷款,债权处于**地区。 三、其他须披露事项: 1、我行已对**省****公司等9户到期业务进行诉讼,已全部胜诉,法院出具终结执行裁定。 2、抵押物部分出租,个人房地产存在夫妻共有情况。 3、本次转让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竞买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不良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4)抵质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抵质押物价值的相关情形; (5)涉诉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上述事项转让方已做充分披露说明,若意向方因自身****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而不能办理该不良资产的变更、过户等手续的,****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