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楼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其实施的****明德楼窗户更换工程,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明德楼窗户更换工程。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校园内。
4、招标内容:****明德楼窗户更换工程。工程控制价 14.7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品牌参考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质量标准:合格。因施工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场地)、内外装饰造成破坏,中标单位需无偿恢复原样(安装好后内外墙恢复原样),否则造成的损失将按实际发生额在应付款中扣除。窗型材颜色和玻璃颜色按甲方要求确定,须保证整个明德楼颜色一致且与校园内其他楼的外形颜色协调。
7、工期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采购、安装等全面工作,并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保函、银行本票、支票、汇票、现金等方式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其中现金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并注明单位名称后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到代理机构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应自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农民工工资拖欠且全面履约且无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 2024 年 06 月 20 日17:3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招标代理部报名(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9****0718(微信同号),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6 月 24 日15:00 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 **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会议室
2、开标时间: 2024 年 06 月 24 日15:00 时。
地点: **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旭日路6号(4号)
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0515-****6626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毓东小区8号楼401室****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9****0718
十、参加单位应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十一、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十二、特别提示:为确保投标单位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密封的窗框、窗扇所用框料,玻璃,五金件的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该样品将用于考核中标单位进场材料是否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日历天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取回投标样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十三、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政府—政务公开—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发布的信息公告,补充公告、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