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公司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暨内控监督评价审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日期: 2024年 6月 13日
二、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事务所
第三成交候选人 :****事务所
三、采购人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699号 8****采购部
联系人:颜经理
联系电话: 186****6393
公示期限: 2024年 6月 13日至 2024年 6月 1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699号 8****采购部,颜经理,联系电话: 186****6393
四、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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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