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污泥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司网站或**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污泥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单价):380元/吨。各投标单位书面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本项目负责处理处置****的脱水后污泥,污泥产生量约8吨/日,含水率≤60%,服务期处置量约为2800吨(****地址为:**县掘港街道西环路滨西大桥南侧西首),采用干化焚烧处置,最终以实际产量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相应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对污泥来源性****公司产生的污泥性质相符(注:****公司污水来源主要为市政污水,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如明确规定“特定因子的污水”****公司产生的污泥性质不相符);
3.从事本项目污泥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及防遗洒等措施;同时负责污泥运输的车辆带有GPS定位功能,招标人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行车轨迹(本项目运输需使用专车,不可使用顺风车,过境车,且不接受船运方式运输);
4.投标人必须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提供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污泥处置项目业绩;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
2.地点:水务集团国有企业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时间)。
2.地点:水务集团国有企业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时间);
2.地点:水务集团国有企业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水务集团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供应商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县限额交易网(网址:http://www.****.net/web/index)—项目投标方—水务集团,详见《操作手册(供应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联系方式:0513-****0088。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结束后供一正二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联 系 人:桑蔚 联系电话:137****2868
2.代理单位:****
联 系 人:许静 联系电话:151****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