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洪水峪村精品民宿项目选取合作运营方
****精品民宿项目选取**运营方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6-14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2024-MTG/05-0001 挂牌金额 ****201.25 挂牌日期 2024-06-14 截止日期 2024-06-20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4-MTG/05-0001 | 经济事项名称: | ****精品民宿项目选取**运营方 |
经济事项内容: | 根据**区《促进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门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洪水峪村已纳入经济薄弱帮扶范围,具体帮扶方向为盘活闲置**,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拟利用闲置房屋,借助“**小院+”“绿水****”等品牌整体打造精品民宿类项目。 为顺利实施该项目,**********社现决定公开选取**方。发起方决定****交易所农村经济事项挂牌公示,公开征集意向**方,**期限为20 年。 | ||
资金来源: | 资金落实情况: | ||
所属地区: | **市 / **区 / **镇 / 洪水峪村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 ** | 出让方式描述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5-30 |
截止日期(公共**平台): | 2024-06-13 | 挂牌总金额(元): | ****201.25 |
披露方式: | ****交易所网站 www.****.com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2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201.25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方需在《**协议》签署前,向发起方支付5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自房屋交付之次月起,**方需向发起方支付房屋租金、保底收益和公共设施服务费,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2万元,保底收益为每年人民币16.2万元,公共设施服务费为租赁村民房屋租金的10%。保底收益、公共服务费两项费用每5年递增5%。房屋租金、保底收益和公共设施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的保底收益应在**标的交付后30日内支付。 3.自交付之日起,**方每年支付给发起方营业额的3%作为分红。 4.对于双方管理人员管理机制的约定。发起方要负责**方的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保证**方在运营过程中正常运转,**方要配合发起方进行公共设施维护,双方要制定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5.**方签订运营承诺书,保底收益按照协议时间点,进行保底收益金额支付建设期**方可以参与设计与监理,**方同意,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施工、监理、设计由村集体进行选取,**方不得干扰施工。 6.对于**期满的约定。**方如在**期之内,无故退出运营或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方应赔偿发起方的全部资金投入及预期投资收益等一切损失,并承担发起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发起方要保证**方的正常运营。 7.对于财务管理的约定。**方要按季度向发起方提供报表(营业额),发起方聘请第三方审计,**方要配合进行审计,确保双方在**过程中,运营和财务的公开、透明。 8.本次**在**期限和运营保底价格不变的前提下,10年后**双方需在运营保底价格方面依据当时市场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9.解决发起方村民3名人员就业问题。 10.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方需为工商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方在公示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农宅或集体房屋位于****13院2号、**镇洪水峪村12院2号、**镇洪水峪村15院2号。 2.**期限20年,具体出租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方式:发起方负责根据**方的方案,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并承担费用,并将完成装饰装修工程的房屋交付**方开展精品民宿,**方自主开展运营活动,并自房屋交付次月起向发起方支付保底收益、收益分配和公共设施服务费。 4.意向**方须踏勘现场、开展调研,提供**标的农宅、集体房屋具体的装修改造设计方案(或具体需求)、精品民宿项目的运营方案。 5.意向**方根据运营需要以货币方式投入运营成本,独立开展精品民事项目的运营,承担运营风险。 6.**方需依法合规开展精品民宿的经营。 7.**期间,擅自停止运营或者终止**的,应当全额赔偿发起方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的费用。 8.**期间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交付现状、结构、主体,不得有破坏村庄风貌的行为。 |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武丽 | 联系电话: | 134****4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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