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Lims新功能开发项目
2024年度Lims新功能开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度LIMS新功能开发项目 采购金额(元): 410000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李文英 136****2728 项目概况: ****研究院****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院(中心))是在****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唯一一家法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检验和科研机构。 2018年成为全球第46家、中国第2家、**地方药检机构首家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药****实验室。 ****实验室信息系统(LIMS)自2007年4月上线运行至今,经过17年的发展,实现了从样品受理到签发以及检验涉及的人、机、料、法、测等大部分**的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功能模块涵盖本院90%****实验室管理要求,****中心)的主要业务系统。近年来,****中心)检验工作不断拓展以及外部要求,需要不断完善LIMS,才能确保系统的适应性,满足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 本次项目拟对LIMS进行完善,主要内容包括1)改造完善业务受理平台(MYLIMS),方便客户填写委托合同和下载电子报告等,提升服务效能。2)根据医疗器械检品的特点,启动医疗医械原始记录电子化建设工作,实现部分医疗器械原始记录的电子化和审核,提供工作效率。3)打通和**省“智慧食药监”平台抽检数据的接口,实现省抽平台抽样信息的实时获取以及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的数据回传,提高工作效率。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增或完善LIMS部门模块。 (二)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参与投标的则****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改造完善业务受理平台(MYLIMS),方便客户填写委托合同和下载电子报告等,提供服务效能。 1)新增化妆品委托合同填写模块、优化已有的药品、医疗器械、洁净度合同合同填写模块;增加附件上传、标准解析等功能。 2)优化MYLIMS受理和结果回传流程,增加电子报告书下载功能。 3)优化客户注册和账号管理功能。 2、根据医疗器械检品的特点,启动医疗医械原始记录电子化工作,完善检验流程相关,实现部分医疗器械原始记录的电子化需求,提供工作效率。 1)新增医疗器械检品报告模版库; 2)针对医疗器械的特点,改造医疗器械结果录入模块,****中心检验人员快速便捷录入检验结果、自动生成报告以及填写使用记录等。 3)完善检验流程审核模块,适合医疗器械检品的审核。 3、打通和**省“智慧食药监”平台抽检数据的接口,实现省抽平台抽样信息的实时获取,以及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的数据回传,提高工作效率。 4、根据MYLIMS和接口开发工作,同步完善LIMS中抽样任务理和网上委托管理模块并增加合同评审功能,满足药品、化妆品、医械抽样等对网上受理合同的管理。 5、完善现有的文件管理模块,实现对管理手册、标准操作程序、表格等内部文件审核的全流程电子化审批。 6、完善现有外部质量监控管理模块,实现质量监控项目评价工作的电子化管理。 7、新增灭菌登记记录模块,根据微生物室灭操作的内容,实现灭菌操作记录的电子化管理,便捷操作人员的记录,提高工作效率。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属于非长期服务项目。 2.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期款,余款按进度支付。 3.知识产权: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需要使用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中标人应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授权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 (2)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4.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 √总价报价: ①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②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成本、利润、税费等情况自行决定报价。 ③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④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2)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获得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5.验收标准 (1)采购人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作为验收依据,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逐项核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并确认; (2)本项目具体验收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功能的开发。 6.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十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2)中标供应商返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中标供应商返提交的成果存在虚假、违法违规、重大错误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因中标供应商返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违约导致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返追偿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4)中标供应商返签订合同后,实际配备的工作人员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一致的,或实施本项目时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5)中标供应商返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6)中标供应商返违反本需求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将本合同项目的任务全部或者一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8)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售后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因履行本项目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四、供应商投标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四)报价清单(格式自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4年度LIMS新功能开发项目 采购金额(元): 410000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李文英 136****2728 项目概况: ****研究院****检测中心)(以下简称“院(中心))是在****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唯一一家法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检验和科研机构。 2018年成为全球第46家、中国第2家、**地方药检机构首家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药****实验室。 ****实验室信息系统(LIMS)自2007年4月上线运行至今,经过17年的发展,实现了从样品受理到签发以及检验涉及的人、机、料、法、测等大部分**的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功能模块涵盖本院90%****实验室管理要求,****中心)的主要业务系统。近年来,****中心)检验工作不断拓展以及外部要求,需要不断完善LIMS,才能确保系统的适应性,满足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 本次项目拟对LIMS进行完善,主要内容包括1)改造完善业务受理平台(MYLIMS),方便客户填写委托合同和下载电子报告等,提升服务效能。2)根据医疗器械检品的特点,启动医疗医械原始记录电子化建设工作,实现部分医疗器械原始记录的电子化和审核,提供工作效率。3)打通和**省“智慧食药监”平台抽检数据的接口,实现省抽平台抽样信息的实时获取以及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的数据回传,提高工作效率。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增或完善LIMS部门模块。 (二)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参与投标的则****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改造完善业务受理平台(MYLIMS),方便客户填写委托合同和下载电子报告等,提供服务效能。 1)新增化妆品委托合同填写模块、优化已有的药品、医疗器械、洁净度合同合同填写模块;增加附件上传、标准解析等功能。 2)优化MYLIMS受理和结果回传流程,增加电子报告书下载功能。 3)优化客户注册和账号管理功能。 2、根据医疗器械检品的特点,启动医疗医械原始记录电子化工作,完善检验流程相关,实现部分医疗器械原始记录的电子化需求,提供工作效率。 1)新增医疗器械检品报告模版库; 2)针对医疗器械的特点,改造医疗器械结果录入模块,****中心检验人员快速便捷录入检验结果、自动生成报告以及填写使用记录等。 3)完善检验流程审核模块,适合医疗器械检品的审核。 3、打通和**省“智慧食药监”平台抽检数据的接口,实现省抽平台抽样信息的实时获取,以及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的数据回传,提高工作效率。 4、根据MYLIMS和接口开发工作,同步完善LIMS中抽样任务理和网上委托管理模块并增加合同评审功能,满足药品、化妆品、医械抽样等对网上受理合同的管理。 5、完善现有的文件管理模块,实现对管理手册、标准操作程序、表格等内部文件审核的全流程电子化审批。 6、完善现有外部质量监控管理模块,实现质量监控项目评价工作的电子化管理。 7、新增灭菌登记记录模块,根据微生物室灭操作的内容,实现灭菌操作记录的电子化管理,便捷操作人员的记录,提高工作效率。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属于非长期服务项目。 2.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首期款,余款按进度支付。 3.知识产权: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需要使用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中标人应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授权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 (2)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4.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 √总价报价: ①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②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成本、利润、税费等情况自行决定报价。 ③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④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2)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获得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5.验收标准 (1)采购人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作为验收依据,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逐项核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并确认; (2)本项目具体验收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功能的开发。 6.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十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2)中标供应商返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采购人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中标供应商返提交的成果存在虚假、违法违规、重大错误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因中标供应商返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违约导致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返追偿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4)中标供应商返签订合同后,实际配备的工作人员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一致的,或实施本项目时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5)中标供应商返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6)中标供应商返违反本需求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将本合同项目的任务全部或者一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8)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售后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因履行本项目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四、供应商投标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四)报价清单(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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