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市铮辣食品调味品生产线项目 | **市濛阳街道创业路 188 号 | **** | ******公司 | 一、项目位于**市濛阳街道创业路 188 号,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312-510182-04-01-260828】FGQB-0381 号,建设性质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用的现有厂房内进行适应性改造和设备安装,设置清洗车间、炒制车间、成型车间、搅拌车间、包装车间、冻库、原料库、成品库、粉碎车间等;****建设部分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公辅设施等。 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加工调味品合计2000吨(辣椒面1400t/a、香辛料粉200t/a、蘸料200t/a、固态复合调味料200t/a)。 |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工作。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严格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设备清洁废水(先进行隔油处理)、化验室器具三次后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先进行酸碱中和)一起进入租用厂区已建的1座15m3的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镇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白土河。 (三)项目运营期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清洗车间内粉尘经各设备排气口连接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车间、成型车间、搅拌车间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达标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车间油烟及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碱液喷淋装置+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微生物化验废气由生物安全柜收集、处理后经化验室外墙通风口排放。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废物堆放场所和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项目于2024年6月5****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回龙西路18****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28-****6126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