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市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洪农局发[2024]81号)文件安排,现将申报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支持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休闲农业、并在县级备案的经营主体。
(二)支持内容。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亮点打造、延伸产业价值等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整体环境,提高游客体验满意度,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美化、优化、绿化,****中心、停车场、公共厕所和垃圾、****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2.特色亮点打造。因地制宜打造当地具有特色的网红打卡地。主要包括乡村田园景观、园林景观以及传统作坊、传统农房、乡村民宿等个性化改造。
3.延伸产业价值。拓宽一产,纵深二产,延伸三产,着力提升乡村产业附加值,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引进新品种、农事体验、研学拓展、****体验馆等建设。
(三)申报条件。申报休闲农业项目,应有明确方向,紧扣建设“四融一共”和美乡村要求。
1.组织保障有力 。休闲农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高度融合,当地政府在用地保障、资**排、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大力支持,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融合。
2.基础条件完善。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完善的接待服务能力,餐位、床位、休闲体验等服务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3.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定位准确,布局结构合理,规模成型,能够很好的融入成熟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等业态类型丰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4.联农带动显著。产业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健全,能够建立与当地农户、**社、村庄的利益链接帮扶关系,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5.项目具备条件。重点支持2024年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基本解决了项目用地、环评、自筹资金等)的**项目。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其他市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产业项目类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管理处)主动申报,经乡镇(街道、管理处)初审同意后,正式行文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请符合条件、****农业园区积极申报,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6日,联系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电话:0791-****6196;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