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公司国家算力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公司国家算力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省**市**路10号电信大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工0553-****0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分局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时钟飞、朱晓龙0551-****03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费率(%) | 1.02 | |
项目总监 | 余科伦 | |
证书编号:****8605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工期(天) | 447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中国****数据中心三期4#、5#机楼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 2.七宝通信机楼土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3.中国电信(**)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工程监理; 4.中****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数据中心一期土建工程A-1数据中心、D-1动力中心监理项目 | |
业绩获奖 | 1.中****基地(二期)项目:二〇二三年**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 2.中国电信云计算**信息园1.3期土建工程1标段:2022度**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 3.中国电信云计算**信息园1.3期土建工程二标段:2022度**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元丰****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费率(%) | 1.21 | |
项目总监 | 孙树平 | |
证书编号:****7661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工期(天) | 447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中心项目 2.**高新区科技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3.****中心建设项目 4.****医院****医院一期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保健院**项目 | |
业绩获奖 | 1.****园区(一期):**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 2.****中心项目:**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 3.****大学****学院****图书馆:**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0~2021年度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通信工程监理乙级 | |
费率(%) | 1.05 | |
项目总监 | 赵海文 | |
证书编号:****4875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
工期(天) | 447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学校**校区监理项目; 2.姚坊门人防工程监理; 3.竹辉项目改造项目; 4.**大学苏浙运动****停车场)监理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心项目建设工程监 理服务; | |
业绩获奖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信息一览表和投标函报价不一致。招标文件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中源****公司:未见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4、项目组监理人员及专业配备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至少1人为通信相关专业) 标有“*”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公共**交****中心提出投诉(网址:ttp://whsggzy.****.cn),联系电话: 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