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烟感报警系统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库房烟感报警系统配套工程已由单位财审会审批通过,建设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库房烟感报警系统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指定地点
2.3 规 模:计划投资约为568313.74元
2.4 工期要求:45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在办公楼消防控制室设集中报警系统,分别在3#楼、7#楼、8-1#楼值班室内设区域报警系统,3#楼内设1#分控室区域报警系统负责1#至4#楼;7#楼内设2#分控室区域报警系统负责5#至7#楼;8-1#楼内设3#分控室区域报警系统负责8-1#楼、8-2#楼,室外总图管线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证书上的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姓名必须一致);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说明: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1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 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 凡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④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于2024年 6 月 14 日至2024 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在********公司地址:**省****塔区北江豪庭小区8号楼一层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以书面方式确认并回复。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开标室,地址:**省****塔区北江豪庭小区8号楼一层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招标网(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招标人:****
地 址:**省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176****06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塔区北江豪庭小区8号楼一层大厅
联系人:陈沙沙/刘梦云/181****7668/189****6268
电话/传真:073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