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新能源当阳市庙前镇孟起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重大变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2MA49EWF44Q | 建设单位法人:曾维才 |
易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办事处子龙路三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楚歌新能源**市庙前镇孟起99MW****电站项目(重大变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庙前镇清平河村、淯溪镇刘河村 |
经度:111.919826 纬度: 30.8498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9 |
当环审〔202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800 |
2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2MA49EWF4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元辰****公司 |
914********749116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3-06-0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09Qnj6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59亩,其中永久占地2249亩,规划装机容量129.7296MWP。本项目主要**32个发电单元、集电线路、道路及1座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电磁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内,将另行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59亩,其中永久占地2249亩,规划装机容量129.7296MWP。本项目主要**32个发电单元、集电线路、道路及1座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电磁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内,将另行评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阳能-光伏方阵-逆变升压站-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光伏方阵-逆变升压站-升压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工程涉及占地,占用旱地、水田、农村道路、园地等占用方面内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占用手续并落实补偿措施,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专项管控工作方案落实扬尘管控要求。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和酒水降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覆盖,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开挖和回填作业,尽量减少土方露天堆放时间。切实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施肥。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管理、妥善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后返还生产厂家处理。强化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三防”措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要求,设立标识标牌,建立台账,分类存放,定期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涉及占地,占用旱地、水田、农村道路、园地等占用方面内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占用手续并落实补偿措施,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专项管控工作方案落实扬尘管控要求。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和酒水降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覆盖,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开挖和回填作业,尽量减少土方露天堆放时间。切实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施肥。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管理、妥善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板收集后返还生产厂家处理。强化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三防”措施(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要求,设立标识标牌,建立台账,分类存放,定期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对项目原场地恢复原有种植功能。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电气设备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对项目原场地恢复原有种植功能。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电气设备等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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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三格式化粪池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三级标准 | 三格式化粪池 | PH:7.4~7.7、COD:12~16mg/L、SS:32~49mg/L、NH3-N≤2.58~3.03mg/L、动植物油:0.17~0.21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在高噪声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 | 在高噪声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 | 昼间:47~50dB(A),夜间:42~4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更换的太阳能板组件、废变压器等、废变压器油和值班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旧电池板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公司处理;废旧蓄电池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公司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由变压器油更换厂家收集处理;事故变压器油由**市****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更换的太阳能板组件、废变压器等、废变压器油和值班人员的生活垃圾。废旧电池板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公司处理;废旧蓄电池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公司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由变压器油更换厂家收集处理;事故变压器油由**市****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项目建成后,本单位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并对厂区、施工场地等进行绿化,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方案,通过植物多样性的选择,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发电场特定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并进行浇水养护,从而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减少风蚀影响;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2)主体工程完成后本项目已落实和兑现生态恢复的费用。 | (1)项目建成后,本单位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并对厂区、施工场地等进行绿化,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方案,通过植物多样性的选择,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发电场特定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并进行浇水养护,从而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减少风蚀影响;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2)主体工程完成后本项目已落实和兑现生态恢复的费用。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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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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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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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建成后,本单位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并对厂区、施工场地等进行绿化,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方案,通过植物多样性的选择,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发电场特定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并进行浇水养护,从而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减少风蚀影响;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成后,本单位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并对厂区、施工场地等进行绿化,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方案,通过植物多样性的选择,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发电场特定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并进行浇水养护,从而增加区域绿化面积,减少风蚀影响;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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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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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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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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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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