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2024年零售终端培训服务(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2024年零售终端培训服务(第二次)。
2.2 招标内容:采购供应商提供零售终端培训服务,主要为制作面向烟草零售户关于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内容的课件,规格为MG动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2.3 项目规模:约50万元(制作费为实际验收合格课件的总时长乘以其制作单价据实结算)。
2.4 交付期限:自招标人提出制作需求之日起5天内完成文案撰写,15天内完成MG动画制作,单个MG动画修改时限为3天(以最终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5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6 服务地点:服务地点可为投标人办公地,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面对面服务时,投标人应前往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 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五江路20号烟草大厦 | 地址: | **市**区金开大道351号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3020 | 联系电话: | 153****792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4年零售终端培训服务(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11784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1154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779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1668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03306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2132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93278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1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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