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1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四批)支持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大理市4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勘查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工程变动信息项目性质
规模
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其他
3、污染物排放量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依托工程
环保搬迁
区域削减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功能置换
其他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7、验收结论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240365B | 建设单位法人:黄建红 |
李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政府二楼 |
**州2021年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四批)支持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市4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勘查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63- |
建设地点: | **省****市 凤仪镇、**镇、挖色镇 |
经度:100.23791 纬度: 111.925946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29 |
大环审〔2022〕1-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27 |
47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240365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901MA6KCYN190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07-01 |
2023-07-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30 |
2024-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157jOnD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修复占地总面积为47.09hm2(约706亩),属于原有**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修复占地总面积为47.09hm2(约706亩),本次修复耕地面积4.9175hm2,修复灌木林地面积32.0918hm2,修复乔木林地6.4286hm2,修复其他草地面积1.0724hm2,修复其他林地面积0.111hm2,修复果园0.763hm2,修复仓储用地面积0.6932hm2,修复裸地0.0385hm2,修复农村道路面积0.974hm2。属于原有**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采用自然修复+人工补种+绿化修复的方式,将**修复为耕地、林地及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自然修复+人工补种+绿化修复的方式,将**修复为耕地、林地及绿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禁止乱砍滥伐: 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按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和上报。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做好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开挖边坡等的水土保持工作,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影响。(二)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降尘,对施工现场和进出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不能及时回填的表土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区域合理设置围挡,运输车辆严格密闭,避免泼洒和遗漏。(三)合理处置各类废水。混凝土浇筑作业时的生产设备冲洗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在4个矿山修复区外围合理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末端设置收集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降尘;植被养护期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收集沉淀后,作为绿化灌溉用水,均不外排。(四)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源强,强化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运输车辆途经村庄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对噪声敏感目标造成影响,杜绝噪声扰民。(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充分考虑几个矿山土方石内部平衡时序性,及时回填,避免废弃土方石长期堆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清运至就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根据《报告表》内容,不得在项目区更换废机油,统一到机械设备维修点保养维护机械设备。(六)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项目区域实际环境条件,选择具有生长优势和地方特色等适应种植的植物,恢复**生态功能。(七)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处理风险隐患点,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和围栏。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调查,施工过程不存在超计划占地或越界施工,不存在捕杀野生动物,不存在滥砍滥伐,矿山生态修复区域内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施工期内雨天不进行施工。挖色镇大成矿山设置A型排水沟895m,B型排水沟1584.5m,护脚挡土墙114m。**镇鑫玉龙明源矿山设置C15排水沟830m。**镇文笔石场矿山设置3个简易蓄水池,生态修复区内地表径流通过自流进入简易蓄水池内。****砖厂矿山设置C15截排水沟830m,土质截排水沟988m,护脚挡土墙93.5m。通过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建设,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及开挖边坡水土流失影响较小。本项目各矿山施工期利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内产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作业,施工期内每日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洒水;施工过程中加强出入工地车辆管理,对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减缓车辆行驶速度,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未收到扬尘污染投诉;客土即运即填,不能及时用于回填的已采取覆盖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符合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施工期已加强车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未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施工机械废气产生量较少,均呈无组织排放,随大气扩散和时间推移,施工机械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本项目各矿山生态修复施工期内产生的各类施工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施工期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简易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挖色镇大成矿山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m3沉砂池,**镇鑫玉龙明源矿山**内存在两个水塘,水塘容积为20m3和313m3。项目施工期已通过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降低设备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加强进出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缓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未收到周边居民噪声干扰投诉事件,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因施工噪声产生的局部和暂时的影响已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本项目施工期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并妥善各类固体废物。****砖厂矿山耕地恢复,场内无法容纳所有的原混凝土板面破除后产生的混凝土弃渣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根据现场实际踏勘和结合现场综合判定后,最****砖厂废弃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混凝土弃渣外运点为**县大营镇渣土厂内(详见附件16)。各矿山生态修复施工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均定点堆放,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本项目施工区内不产生废机油,挖掘机、装载机、柴油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均统一送至项目区外机械设备维修点进行维护保养。目前施工已结束,生态修复区域内临时占地均已进行植被恢复,区域内未发现明显施工痕迹。本次生态修复绿化植物均选用周边景观用成活率高且景观效果良好的乡土苗木(乔木为旱冬瓜、滇朴、白杨,灌木为车桑子、三角梅,藤本植物为爬山虎、黄鳝藤,草本植物为牙草、波斯菊、戟叶酸模、山茅草),**生态环境功能处于稳步恢复当中。本项目各矿山共设置工程生态修复监测点63个(**鑫玉龙明源矿10个,文笔石场13个,****砖厂矿山15个,大成石场矿山25个),主要巡查监测各挖填边坡稳定及填方区场地稳定、积水情况、景观修复区植被生长情况等,各矿山生态修复监测由****委托****进行。因生态修复初验完成后未达到1个水文年,截至目前尚未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详见附件)。挖色镇大成石场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镇鑫玉龙明源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镇文笔石场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砖厂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砖厂矿山道路旁高陡边坡下方植物缓冲区道路内侧排水沟后退0.5m设置围栏,围栏高2m,围栏总长131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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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沉砂池、截排水沟、临时蓄水池 | 无 |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临时简易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挖色镇大成矿山截排水沟共设置2479.5m,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2m3沉砂池;**镇鑫玉龙明源矿山共设置截排水沟830m,**内存在两个水塘与上下游截排水沟相连,水塘容积为20m3和313m3;**镇文笔石场矿山修建3个75m3临时蓄水池;****砖厂矿山截排水沟共设置830m。 | 不进行监测 |
洒水车4辆 | 无 | 本项目各矿山施工期利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内产尘区域进行洒水降尘作业,施工期内每日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洒水; | 不进行监测 |
选用底噪机械设备、及时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无 | 施工机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闲置机械设备均关闭并停止运行,使用过程中对机械设备适时进行维护,及时更换松动部件; 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因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未收到周边居民噪声干扰投诉事件,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短,因施工噪声产生的局部和暂时的影响已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 不进行监测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充分考虑几个矿山土方石内部平衡时序性,及时回填,避免废弃土方石长期堆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清运至就近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根据《报告表》内容,不得在项目区更换废机油,统一到机械设备维修点保养维护机械设备。 | 本项目施工期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并妥善各类固体废物。****砖厂矿山耕地恢复,场内无法容纳所有的原混凝土板面破除后产生的混凝土弃渣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根据现场实际踏勘和结合现场综合判定后,最****砖厂废弃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混凝土弃渣外运点为**县大营镇渣土厂内(详见附件16)。各矿山生态修复施工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均定点堆放,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本项目施工区内不产生废机油,挖掘机、装载机、柴油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均统一送至项目区外机械设备维修点进行维护保养。 |
①施工活动集中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好原有的自然植被。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文明施工,禁止对各类野生动物乱捕滥杀如鸟类、蛇、蛙等。 ③施工期不得在规定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 ④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⑤生态修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规定执行。 ⑥修复区复林复耕时优选适宜当地环境生长的本土物种,以免造成生物入侵,破坏区域的生态平衡。 | ①各矿山施工活动均集中在**范围内进行,未肆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活动未造成对动植物的较大影响,施工过程原有的自然植被未造成大面积破坏。 ②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文明施工,禁止对各类野生动物乱捕滥杀,如鸟类、蛇、蛙等。 ③施工期未发生在规定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 ④施工期合理利用及布置临时施工场地,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已对施工临时占地植被进行恢复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成。 ⑤生态修复严格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规定执行,验收质量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0。 ⑥修复区复林复耕时优选适宜当地环境生长的本土物种(旱冬瓜、滇朴、三角梅、五色梅、黄鳝藤、爬山虎、油麻藤),不会造成外来生物入侵,未对区域的生态平衡产生破坏。 |
(1)设置工程修复期监测点63个(**鑫玉龙明源矿10个,文笔石场13个,****砖厂矿山15个,大成石场矿山25个),主要巡查监测各挖填边坡稳定及填方区场地稳定、积水情况、景观修复区植被生长情况等。 (2)在各节点施工前,需派专人对区内各高陡边坡作巡视、记录,如观测到裂缝、坍塌等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发现坍塌及后缘贯通性裂缝需及时上报处理,必要时需作临时支挡工程措施。 (3)施工期间建立专门气象预警系统,由专门人员负责对接收集及时气象资料,做到雨前警示,防范施工期间由降雨造成的施工安全隐患。 (4)在危险区域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共28块,****砖厂矿山道路旁边坡较高陡,且坡面风化较严重考虑存在部分过往人员的安全,因此设计在治理区高陡边坡下方植物缓冲区道路内侧排水沟后退0.5m设置围栏,阻止人类或牲畜靠近边坡,发生危险。围栏高2m,围栏总长131m。 | (1)本项目各矿山生态修复质保期共设置工程生态修复监测点63个(**鑫玉龙明源矿10个,文笔石场13个,****砖厂矿山15个,大成石场矿山25个),主要巡查监测各挖填边坡稳定及填方区场地稳定、积水情况、景观修复区植被生长情况等,生态修复监测由****委托****进行。因生态修复初验完成后未达到1个水文年,截至目前尚未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详见附件13)。 (2)施工期各节点施工前,已安排专人对区内各高陡边坡做巡视、记录,施工期内不存在边坡坍塌和后缘贯通性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施工期监理单位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详见附件12 (3)施工期间各参建单位已建立专门气象预警系统,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对接气象资料,雨前警示指导施工,防范施工期间由降雨造成的施工安全隐患。 (4)挖色镇大成石场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镇鑫玉龙明源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镇文笔石场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砖厂矿山设置危险区域警示牌28块。****砖厂矿山道路旁高陡边坡下方植物缓冲区道路内侧排水沟后退0.5m设置围栏,围栏高2m,围栏总长131m。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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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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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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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清理根据项目区域实际环境条件,选择具有生长优势和地方特色等适应种植的植物,恢复**生态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验收调查,目前施工已结束,生态修复区域内临时占地均已进行植被恢复,区域内未发现明显施工痕迹。本次生态修复绿化植物均选用周边景观用成活率高且景观效果良好的乡土苗木(乔木为旱冬瓜、滇朴、白杨,灌木为车桑子、三角梅,藤本植物为爬山虎、黄鳝藤,草本植物为牙草、波斯菊、戟叶酸模、山茅草),**生态环境功能处于稳步恢复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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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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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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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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