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宁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辐射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4
项目名称 | ****社区****中心辐射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县**街道**街2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森 |
联系人 | 戈** | 联系电话 | 177****5202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6-14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DR室建设面积20平米,目前只有DR一台设备,型号:Staray 5000Super-DC型,生产厂家:****,编号:****,。拟安防地点:**住院部一楼DR室。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Dr室机房建筑材料采用了实心砖和硫酸钡涂料。2、在机房和操作台设置有观察窗与防护门。3、机房防护门张贴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防护注意事项。4、防护门安装有工作指示灯。5、相应制度齐全,如:《放射工作人员制度》、《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等。6、DR室内配备有铅衣、铅帽、铅屏风等防护用品。7、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坚持每季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每两年体检一次。 | ||
承诺:**** 李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森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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