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骏煜工贸有限公司水泥预制品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工程变动信息项目性质
规模
生产工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其他
3、污染物排放量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依托工程
环保搬迁
区域削减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功能置换
其他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7、验收结论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251899 | 建设单位法人:陈清霞 |
陈清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区海澄镇河福村庙后113号 |
****水泥预制品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海澄镇河福村庙后 |
经度:117.8625 纬度: 24.41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3 |
漳**环评审〔2023〕表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251899001Z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2518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25189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143470 | 竣工时间:2023-12-31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org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透水砖50万m2、生态砼砌块10万m3、西班牙彩砖48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透水砖50万m2、生态砼砌块10万m3、西班牙彩砖48万m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卸料+装载投料+配料+搅拌+成型+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卸料+装载投料+配料+搅拌+成型+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废水:三级化粪池、二级生化处理设施。二、废气:堆场覆盖防尘网、围挡、密闭,厂界、物料输送带、投料口(进料口)等安装喷淋装置进行定期雾化喷淋,配备雾炮机及洒水车对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道路等进行定期雾化喷淋;装卸车时应采取喷淋抑尘等措施。落实大宗物料和产品的清洁运输要求,物料运至厂区及运出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用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三、噪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四、固废:残次品、收集粉尘经收集回用于生产(作为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池。二、废气:1、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同时对厂内运输便道等进行洒水抑尘。2、在堆场安装喷淋装置,通过雾化喷淋降尘以及对堆场覆盖防尘网。3、原料投料及搅拌均设计为封闭式。4、筒库(储罐)顶部配备仓顶除尘器。三、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2、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3、厂区合理布局。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四、固废:1、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2、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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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筒库顶部安装无动力仓顶式除尘器,堆场覆盖防尘网,厂界、物料输送带、投料口(进料口)等安装喷淋装置进行定期雾化喷淋,配备雾炮机及洒水车对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道路等进行定期雾化喷淋;装卸车时应采取喷淋抑尘等措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 | 水泥筒库顶部安装无动力仓顶式除尘器,堆场覆盖防尘网,厂界、物料输送带、投料口(进料口)等安装喷淋装置进行定期雾化喷淋,配备雾炮机及洒水车对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道路等进行定期雾化喷淋;装卸车时应采取喷淋抑尘等措施 | 项目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中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减震、隔声、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 | 厂界噪声的昼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对产生的国体废物近行分类收集,此存、转移和处置。厂内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后电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项目在厂区内按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方式为自行利用、即作用原料回用于生产。 项目在厂区内定点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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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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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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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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