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宋楼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宋楼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宋楼镇刘王楼村、荣庄村、潘庙村、史大楼村。
2.1.2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95.54万元。
2.1.3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2.1.4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宋楼镇刘王楼村、荣庄村、潘庙村、史大楼村,本公告为第一标段。
2.2招标范围:**宋楼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注: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宋楼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评标按**宋楼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各标段开标的先后顺序进行,前一标段中标后可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但不能再次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单位不得再次转包。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收款人:****中心
开户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603********145375-****104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6日14时00分;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 2024年6月26日14时00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 日14时00分。
6.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6.3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进入“工作台”参与开标签到解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驻地
联系人:师秀清
电话:158****18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学府路万达华府北门2-106
联系人:刘成优
电 话:152****9002
行政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苑路
联系人:史为斌
联系电话:138****3218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