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6-14 11:03
22天 |
0元 人民币 |
112,034,378.5元 人民币 |
yichangFJSZSGZHPG |
各入围投标人: 根据****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因系统原因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本项目已按招标文件内容重新制作了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照本次发放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 3、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提交了“投标确认书”,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综合管廊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投标。本投标邀请书通过**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jy.****.cn)发出,请你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7月05日1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县古夫镇**大道58号 联系人:卢倩 联系电话:159****578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联系电话:132****9275 |